辽宁:全国首推政务“最多跑一次”

2019-09-17
来源:智慧中国网    作者:张丽

  日前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辽宁在全国首部推进政务服务出台《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该《规定》由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和辽宁省司法厅在会上详细介绍。

  据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介绍,为实现“最多跑一次”目标,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少跑腿”,《规定》从方便人民群众办事角度出发,按照国务院《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对“最多跑一次”目录清单的编制和梳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做到精简办事环节和材料,推动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具体来说,《规定》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作出规定:

  一是由省营商环境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全省统一标准的、适用“最多跑一次”的一件事及其办事事项清单,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动态调整,在省政务服务网公布。行政机关应当将本部门“最多跑一次清单”在其门户网站和其他方便群众查询的媒体上公布。同时由于各地区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市、县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对“最多跑一次清单”予以补充。

  二是规定对“最多跑一次清单”要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编制每件事及其事项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应当包含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事流程、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容缺受理范围等内容。做到清晰明了,真正做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实现“少跑腿”的目标。

  另据辽宁省司法厅在会上介绍。一是通过立法,用法律的强制力推进“最多跑一次” 改革的重要举措。《规定》就是要将影响和阻碍便利高效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优化组合,纳入法治化轨道,并以法律的强制力,要求行政机关落实好“一清单、一平台、一标准、一承诺”的管理模式。其中,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是全国首次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将这项制度予以明确。对违反规定的,建立最严格的的责任追究制度。二是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优化政务服务管理体制。《规定》从落实政务服务机制体制改革精神、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角度,细化政府和政府部门间的职责职能,为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政务服务管理体系,规范政务服务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三是通过立法,鼓励和支持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规定》的出台,是专门为约束行政机关权利的。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特别需要发挥社会各个方面的监督作用。《规定》要求营商环境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对收到的投诉、举报应当及时受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书面答复投诉者、举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