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4月28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会议表示,针对本轮疫情给吉林省医药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及时调整、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强服务指导,积极帮助医药企业纾困解难。省药监局在全省1465户药品、医疗器械(第二、三类)、化妆品生产及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企业中共收集到与疫情相关的问题110项,其中许可类82项、监督类2项、服务类7项、培训类2项、沟通协调类9项、检验检测类8项,并实行清单管理,逐项销号。截至4月27日,已完成销号105项,完成率95.5%;其他5项正在办理过程中。
为推动全省医药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省药监局主要加强了五个方面工作。
主动服务企业。针对防控形势,继续启动应急审批(备案)程序,推行全流程“一网通办”、“二合一/三合一”并联审批等快速审评检查流程,加快实施对复工复产企业尤其是疫情防控产品生产企业行政许可申请等事项的审评审批,对在疫情期间未能及时申请或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在一定范围内延长许可期限。
加强业务指导。突出结果导向,加强与企业协调沟通,针对具体问题和困难,“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全程跟踪,精准指导;加强对重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的调度监测,及时掌握企业复工复产进程和生产经营组织情况,精准服务,助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鼓励创新研发。提前介入,加强帮扶,支持企业加快新冠疫苗、快速检测试剂、特效药物等科技研发和产业化;开辟绿色通道,加快产品审批进度,推动疫情防控创新产品快速形成有效产能、注册上市和投入应用,支持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落实监管责任。按要求对复工复产的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划区分片、包保到人,排查安全隐患,严守“两品一械”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坚持监管和服务相结合,优化监管方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置,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
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复工复产企业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协助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各项准备工作,梳理复工复产所需的劳动力、生产要素、设备调试和原材料物资,打通产供销全产业链各环节,确保有序衔接。协助企业有序组织员工复工,指导开展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