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苟角镇规范自用船舶管理

2020-11-06
来源:四川信息中心    作者:程遥

    为进一步加强自用船舶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近日,苟角镇按照“全覆盖、重实效”的要求,于红星码头、南溪桥码头开展为期一周的自用船舶编号备案登记发证工作。

 

  一、加强宣传、提升意识为做好自用船舶编号备案登记工作,苟角镇安全生产办在码头对自用船、码头渡船船主开展安全教育,加大对开展此项工作重要性及必要性的宣传,提高船主安全意识和守法自觉,营造自用船主主动积极参与统一编号、统一标识、统一发证的氛围。

  二、摸清底数、建立档案为做到全覆盖备案,苟角镇安全生产办、船舶管理办开展自用船舶摸排工作,建立苟角镇自用船舶登记表,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底数明、不重不漏。据统计,截止目前,自用船舶共登记600艘

 三、安全第一、登记。按照《四川省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规定》,如船舶设施是否安全、船体船质是否良好、是否配备必要救生消防设备等要求,建立完善“一船一档”制度,对符合标准的自用船舶开展登记、喷号、发证,并及时发现和销毁不合格、不安全船舶。据统计,截止目前,共年审自用船535艘、销毁35艘、喷号发证自用船只500艘。

 下一步的工作中,苟角镇安全生产办、船舶管理办将进一步加强船舶管理,切实做到“有人抓、有人管、管到位”,对不符合要求的船舶,一律退出水域。切实履行自用船舶主体管理责任,及时制止、处理水上交通违章违法行为,全面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