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现场
12月4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从会上了解到,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地方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沈阳市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于2010年9月召开,现已届满。由于党政群机构改革等原因,市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一直未召开。按照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沈阳市妇联改革方案》要求,经市委、省妇联批准,市妇联拟于12月16日-18日在辽宁人民会堂召开沈阳市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
沈阳市妇女十三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全面回顾总结妇女十二大以来的工作,确定今后五年妇女发展和妇联工作的目标任务,选举产生沈阳市妇联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通过实施“巾帼心向党”“巾帼建新功”“巾帼暖人心”三大系列行动,为推动沈阳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发挥好妇联组织的独特作用和广大妇女的半边天作用。
据了解,沈阳市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现定正式代表420人,约占全市女性总人口的万分之1.05。其中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劳动妇女和知识女性360名,占85.7%。中共党员312名,占74.3%;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55名,占13.1%;少数民族代表70名,占16.6%;归侨侨眷4名,占1%。大专以上学历396名,占94.3%,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123名,占29.3%。代表平均年龄44.3岁。
市妇联第十三届执委候选人提名102人,应选97人,差额5人。执委候选人中中共党员78名,占76.5%;民主党派无党派12名,占11.8%;少数民族代表32人,占31.4%。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劳动妇女和知识女性中的优秀代表执委候选人为62名,占60.8%。具有大专以上学历97名,占95.1%,其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6名,占45.1%。执委候选人平均年龄为47.8岁。
市妇联第十三届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挂兼职副主席9人,常委35人组成。按照“常务委员会委员、副主席、主席通过等额选举产生”的规定,市妇联第十三届常务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委候选人,提交市妇联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等额选举产生。常务委员候选人35人中,市县乡村四级妇女工作者23人,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劳动妇女和知识女性中的优秀代表12人,占34.2%,超过《沈阳市妇联改革方案》中30%的要求。
另外,在报告的起草过程中,沈阳市妇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新时代妇女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任务,通过深入调研,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有关党政领导、各界妇女代表、各级妇联干部和基层妇女群众意见,数易其稿,形成了题为《紧跟新时代 施展新作为 团结带领全市妇女为实现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而不懈奋斗》的工作报告。报告共分市妇女十二大以来的工作回顾、新时代全市妇女的使命担当、全面开创妇女工作崭新局面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