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现场
12月4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由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韩春丽介绍,这次出台的《沈阳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内容的相关情况。
据韩春丽介绍,沈阳市按照国家、省有关部署和要求,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率先在全国、省内开通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自启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以来,截至2019年10月底,已经有3万多人次登记备案,直接结算19943人次,结算医疗总费用4.28亿元。
沈阳市医疗保障部门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和认真细致的分析,历时近一年时间,草拟修改文稿十几次,最终出台了《沈阳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管理办法》。
这次出台的《沈阳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分为总则、就医及结算管理、就医待遇、监督管理、附则共计五章十九条。本《办法》主要是以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各类诉求为中心,对异地就医人员类别、登记备案、垫付结算、相关待遇、监督管理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涵盖了异地就医的各种情况,覆盖了相关类别的参保人员。其中重点把握的几个方面是:
一是此办法包括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所有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对外出就业、创业人员实行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承诺制。允许准备长期外出就业参保人员先行承诺,然后通过异地远程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即刻生效,极大方便了外出就业人员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二是设置了临时外出人员类别。着眼于参保人员流动频繁,不再区分和甄别参保人员外出的目的和原由,只要真实发生并因疾病需要住院治疗的,通过沈阳智慧医保APP进行登记备案,即刻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三是转诊转院院端即可办理。目前全市有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等10家医院,可在院端直接办理转诊转院相关手续,办结后参保人员即可在异地持卡就医直接结算。
在这里温馨提示,前往异地的参保人员,要随身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如果需要就医,在向沈阳市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后,就可以在异地直接持卡就医。
《沈阳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的施行,最终将实现政策与经办无缝链接,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与报销同步,并以网上登记、网上备案、网上结算为主导,全面贯通了异地住院联网结算各个环节,打通了医保异地就医“最后一公里”瓶颈,异地就医将会“少跑腿”“少见面”,最终将“零跑腿”“不见面”,广大参保人员将会享受到更加灵活、更为便捷、更多实惠的医疗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