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实施江苏就失业登记新办法 将主动为失业人员登记

2019-08-05
来源:新华日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印发《江苏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实施新的就业失业登记办法,要求公共服务平台主动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失业状态的本地常住人员办理失业登记。新办法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长期以来,我国的失业登记制度一直采取劳动者主动登记的方式,即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无业人员,到户籍地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后,登记失业人员可获得相关就业服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人士表示,目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失业登记。以后就业和失业登记采取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两种方式,劳动者可以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场所或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街道(乡镇)、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平台现场办理,也可以通过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服务终端机、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进行自助办理。

  失业登记的对象包括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产、破产停止经营的;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终止灵活就业的,以及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等7类人员。为方便劳动者自主申报登记,除身份证等必要的少量证件外,取消其他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转而由平台通过大数据共享的方式获取。在注销失业登记环节,新办法取消原有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不上劳动者等情况即自行注销登记失业状态的不合理做法。

  截至去年末,江苏全省就业人员4750.9万人。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53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34.3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7%。 (黄红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