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会议宣布,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沈阳市工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经市委、省总批准,沈阳市工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拟于8月21日至22日在辽宁人民会堂召开。
沈阳市总工会副主席王勤强调指出,这次大会,是在沈阳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的重要历史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市广大职工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王勤表示,大会将审议并通过市总工会十六届委员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市总工会领导机构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开好这次大会,对于沈阳工会组织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认真落实中国工会十七大和市委、省总工会的各项部署,牢记初心使命,忠诚担当尽责,竭诚服务振兴发展、服务职工群众,团结动员全市职工攻坚克难、砥砺奋进,为推进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而努力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悉,沈阳市工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与上一届相比,在代表的构成上有了新的变化。本届市总工会委员会委员由85名增加到99名,基层工会干部和一线职工比例提高到60%以上;市总工会常委会委员由19名增加到27名,基层工会干部和一线职工比例提高到40%以上;调整市工会代表大会代表构成,基层工会干部、先进模范人物和一线职工代表比例由原来的52.7%提高到市工会十七大时的80%以上。
另据悉,经过各区县(市)、开发区和产业工会的共同努力,按照体现广泛性、确保先进性的要求,选举产生了出席市大会的495名代表。在代表构成中,充分考虑了各方面的比例,其中,工会工作者代表393名,占79.4%;先进模范人物代表158名,占31.9%;少数民族代表62名,占12.5%;女代表237名,占47.9%。共产党员代表415名,占83.8%;民主人士、无党派人士和群众代表80名,占16.2%。代表中,55岁以下的代表414名,占83.6%。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代表471名,占95.2%。代表人数和各项比例均符合方案要求。同时,市总第十六届委员会提出了市总第十七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市总工会新一届委员会由99人组成,按差额8%的比例进行预选,之后等额选举产生;经审委员会由21人组成,采取等额选举方式产生。
大会拟于8月21日开幕、22日闭幕,会期两天,大会驻地设在辽宁大厦,开幕式在辽宁人民会堂,闭幕式在辽宁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