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江苏省司法厅《关于构建社区矫正“一三三模式”推进全省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教育帮扶,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结合工作实际,连云港市石榴街道在司法所建立暖心驿站,在保障刑事判决正确执行的前提下,不是在社会上再建一个监狱,而是使矫正对象感受温暖,矫心正行,迷途知返,同时也让社区矫正对象常怀感恩之心,回报社会。
临近春节,矫正对象自发捐款购买物品看望慰问困难群众,把一份份浓浓的关爱送给一个个困难家庭,为他们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奉献一份微薄的力量。
矫正对象周某说:“我以前因为不懂法犯错了,接受社区矫正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经常教育我们要多行善事,现在自己这样做正是在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以善心传递温暖,以善举立功赎罪,这不仅是对生活困难群众的帮助,也是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认识自己、融入社会、奉献社会的具体表现,既让社区矫正对象体会到了司法所人性化的管理,又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服从管理的自觉性。周某的善行只是东海县社区矫正志愿服务工作中的一个缩影,体现了教育矫正工作的实际效果。
近年来,东海县司法局精心打造“守法、正心、善行”矫正教育帮扶品牌,成立志愿服务队,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投身到志愿服务中,帮助其修复社会关系、实现个人人生价值、增强社会责任感,使其顺利改造自我,回归社会,为社会和谐稳定构筑了坚实法治基础。(苗运江 李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