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连续18年达到良好水平

2022-09-23
来源:智慧中国网    作者:张丽

  

 9月21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生态强省建设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韩良介绍,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以生态强省建设为引领,着力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省级层面围绕“3+1”体系,先后出台了18项重要文件及系列行动方案,启动实施了27个重大项目。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制定了生态强市、强区实施方案及具有地方特色的政策措施,谋划实施了211个重点工程。省、市两级生态强省建设组织领导体系、规划体系、政策体系、清单体系、施工图体系等基本构建完成,全省绿色低碳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生态强省建设成效初步显现。

  绿色低碳发展扎实推进。聚焦“双碳”目标,深入落实“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全方位全链条推进绿色生产、绿色能源、绿色流通。

  绿色产业体系不断夯实。工业绿色转型深入推进,奥迪一汽新能源、红旗新能源、比亚迪动力电池、吉化120万吨乙烯系列工程等重大项目相继实施。绿色农业全面推广,千亿斤粮食、千万头肉牛等重大项目全面启动,截至去年年底,全省粮食总产量达到807.84亿斤,肉牛饲养量达到580.7万头。生态旅游蓬勃发展,东、西“双线”遥相呼应,“冰雪”、“避暑”双业并举,“冬奥在北京·体验在吉林”等系列主题活动形成强大市场号召力。

  绿色能源体系加速构建。加速打造国家松辽新能源基地核心区,加快推进“吉电南送”特高压通道项目,“陆上风光三峡”1257.77万千瓦装机并网发电,“山水蓄能三峡”全面启动。新引进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22个,其中,三一通榆风电智能制造产业园等9个项目建成投运,中车松原新能源产业基地等13个项目扎实推进。

  绿色流通逐步完善。持续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今年1-8月,铁路货运量同比增长8.6%。实施绿色出行“续航”工程和绿色公共交通工程,累计建设专用、公用充电桩5160个、换电站47座,更换新能源公交车417台。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高效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深化燃煤污染治理,全面完成117家燃煤供热企业达标整治,长春、吉林、白山成功申报国家北方清洁取暖示范城市,全省清洁取暖率达到81.3%。严格实施秸秆全域禁烧,多渠道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能力,秸秆露天焚烧现象有效遏制,2021年秋季至2022年春季,秸秆露天焚烧火点数量同比下降77%。今年1-8月,全省空气环境质量再创新高,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2.1%,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PM2.5月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微克/立方米。特别是7月和8月,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达到100%,“吉林蓝”成为生活常态。

  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统筹实施“三水共治”,以“两河一湖”为重点,实行“一河一策”“一断面一策”治理,辽河流域稳定消除劣五类,饮马河流域水质大幅改善,查干湖水生态环境全面恢复。西部河湖连通主体工程全面完成,“大水网”建设全面启动,万里绿水长廊加快建设。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黑臭水体治理,不断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全省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截至8月底,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78.9%,同比上升3.2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3个,占比2.8%,同比下降2.6个百分点。

  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开展“黑土粮仓”科技会战,大力推进四平黑土地保护示范区建设,全省保护性耕作面积扩大到3283万亩。严格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管控,安全利用率分别达到99.9%和100%。积极推动“无废城市”建设,长春、吉林被确定为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去年以来打造“美丽庭院、干净人家”20万户。全域统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利用率达到94.93%。

  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着力构建“两屏两廊”生态安全格局。

  自然生态功能保持稳定。持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工程,实施第三个“十年绿美吉林”行动,启动“林草湿”连通工程。有序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首批国家公园之一的东北虎豹国家公园正式成立,全省累计建成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地167个,总面积达到319.2万公顷。不断夯实自然保护地监管,“绿盾”专项行动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整治率达到98.99%。进一步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实施中华秋沙鸭“安居工程”,开展清山清套清网和候鸟护飞专项行动,越来越多的野生旗舰物种在吉林安家。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连续18年达到良好水平。

  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维护。持续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有序推进长春艾仕得和松原石化2户企业搬迁改造,一年来,全省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夯实。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生态环境责任体系逐步完善。河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等全面实施,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深入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序推进,第二轮省级督察全面启动,一批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生态环境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相继出台,生态环保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日趋完善。全面实施“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深入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全覆盖。持续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生态保护补偿等制度,积极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不断深化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执法效能显著提升。

  社会共治作用持续彰显。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日为契机,组织开展系列生态环境宣传活动,采取线上“云”参观形式组织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持续完善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机制和有奖举报制度,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深入人心,展现出强大合力和积极作用。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持续发挥省加快建设生态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生态强省建设,加速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