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动财政性资金提前发力
■ 强化招商引资对投资的支撑作用
■ 全力扩大社会融资规模
■ 超常规推动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建设
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十条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从财政政策、招商引资、扩大融资等十大方面发力,全力打好稳投资增后劲攻坚战,努力实现今年投资预期目标。
推动财政性资金提前发力。加快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提供配套融资支持;6月底前开展新一轮专项债券项目储备申报工作;向财政部争取2023年提前批及全年专项债券额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付;进一步压减一般性财政支出,加快项目建设资金拨付;6月底前下达2022年70亿元自治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强化招商引资对投资的支撑作用。巩固和提升常态化驻点招商,落实好应对疫情冲击抓好招商引资十条措施;建立招商引资工业项目前期工作协同推进机制,促进重大项目落地开工;依托已建成的标准厂房承接一批东部地区产业转移项目,谋划引入一批行业头部企业;力争2022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8200亿元以上、形成固定资产投资2000亿元以上。
全力扩大社会融资规模。通过“桂惠贷”撬动银行新增贷款600亿元以上,力争年度新增社会融资规模1500亿元;细化“桂惠+”系列财金联动举措,下达第二批“桂惠贷”自治区财政贴息资金5亿元;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加强企业债、公司债培育发行和上市融资;自治区本级财政实缴出资3亿元以上,推动一批产业投资基金、科创投资基金设立并加快投资;争取发行首个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继续在交通、水利等重点领域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超常规推动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建设。分级分类建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储备库,建立前期工作推进台账,加快推动应开尽开、能开尽开;落实自治区本级不少于4亿元、市本级不少于1亿元、县本级不少于2000万元的年度前期工作经费;加快推动一批铁路、机场等项目建设,年内再推动一批纳入规划、条件成熟的水利工程项目开工,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
《措施》还提出,全面推动停工项目复工,指导各地分类施策,逐个制定复工方案;努力优化工业投资能耗保障,为高质量项目腾出发展空间;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各地从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对标先进进一步优化投资审批和保障服务,出台广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等;优先保障受疫情影响的重大项目生产物资运输畅通和用工需求,全面取消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强化正向激励和落实提醒约谈制度,对2022年度扩大有效投资工作优异的设区市加大奖励力度,对与既定目标差距较大、问题较多的设区市进行提醒、约谈。 (记者/周红梅)
(责编:陈露露、李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