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对确诊患者 无症状感染者出台保障政策

2022-03-27
来源:智慧中国网    

  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金华

  3月27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本轮吉林省疫情防控工作第16场新闻发布会。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金华介绍,本轮疫情发生以来,省医保局充分发挥医疗保障的制度优势,助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第一时间启动长效机制,重点指导长吉两地按照长效机制要求,全力做到医保基金及时预付及结算到位、药械线下应急采购政策落实到位、救治费用综合保障到位、医保待遇及时享受到位、医保经办服务便民到位,确保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患者就医,确保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收治医院救治。

  对救治机构出台的保障政策

  一是全力做好资金保障。为缓解救治机构的资金压力,此轮疫情发生以来,全省累计向28家定点救治机构拨付医保基金3.2亿元,向12家方舱医院拨付医保基金1.05亿元。此费用单列预算、不受医保总额控制限制,疫情结束后清算。此外,为确保其他患者正常就医,全省医保系统还对非救治医保定点机构预付了医保基金13.22亿元,其中省本级预付了3.64亿元。

  二是明确方舱医院支付政策。第一时间明确了方舱医院收费和医保支付等政策参照依托的医疗机构执行。    

  三是省内异地救治患者免备案手续。救治机构收治的省内异地确诊患者(含无症状感染者)免备案手续。医疗费用由救治机构先行全额垫付,疫情稳定后,统一组织开展全省结算清算。

  对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出台的保障政策

  一是对确诊患者救治费用继续实施综合保障。确诊患者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部门全额补助,切实减轻患者后顾之忧。    

  二是加大对无症状感染者保障力度。对无症状感染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参照门诊特病政策予以支付。

  三是及时支付新冠病毒治疗药物费用。对救治机构使用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等目录外治疗药物开通线下应急采购绿色通道,医保基金按照甲类药品第一时间予以支付。    

  当前疫情防控期间,省医保局不仅针对确诊患者和救治机构出台了一系列保障举措,还针对咱们老百姓常做的核酸检测及慢病、特病等普通参保群众,也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全力保障普通参保群众看病就医,尽力减轻参保群众负担。 

  一是进一步降低核酸检测价格。将部(省)属及在长部队(武警)公立医疗机构单检核酸检测价格由每人次40元调整为28元,10混1及5混1检测价格由每人次10元调整为8元。各地遵循不高于部(省)属价格原则制定本地价格。    

  二是临时扩大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疫情期间,将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费用及检测试剂盒费用、医用口罩临时纳入相关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甲类执行)。

  三是采取综合措施。开通慢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支付途径,进一步扩大“双通道药品”(特药)定点零售药店范围,继续实施并细化“长处方”“互联网+”医保支付政策及措施,切实保障血液透析等慢病、特病参保人群的用药治疗需求。对因网络或系统等原因无法即时结算的,在后期及时予以补报。

  四是强化医保经办服务。坚持“非必须、不窗口”原则,采取网上办、延时办、简化办、下沉办、容缺办等措施,方便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定点机构等服务对象足不出户办理医保业务,提高政策执行效率,保证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各项医疗保障待遇,保证经办服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最大程度减少因人员流动造成疫情传播的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