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5日,青海省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青海省委副书记吴晓军、副省长才让太出席并揭牌。
面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三农”工作重心迎来历史性转移的重大时刻,经中央编办批准,我省将省扶贫开发局调整为青海省乡村振兴局,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体工作。乡村振兴是继脱贫攻坚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又一项重大任务。省乡村振兴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全面压实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切实保障党乡村振兴战略务实高效推进。按照省委省政府“1+7+10+N”乡村振兴政策顶层设计,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重要位置,健全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有序推进机构职能调整优化,指导各地做好乡村振兴机构调整工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平稳有效衔接;扎实开展乡村建设,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持续促进脱贫地区乡村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