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落细落实“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分工。完善街道、村(社区)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严查失职渎职行为。目前,主要领导带队检查10余次,村(社区)开展安全检查91次。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村级广播、微信群、院坝会等形式,进村入户宣传安全知识提高村民安全防范意识,街道应急管理办、综治办等部门召集全街道安全劝导员36人召开安全讲座会,组织各村(社区)安全劝导员全天候上路进行安全劝导,切实从源头上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截至目前,组织开展院坝会15场次,发放防火宣传资料2000余份。
全面排查隐患。组织“清明”安全排查队在清明前对辖区内违规烟花爆竹经营店、副食店、学校等场所开展隐患排查2次。建立隐患整改台账,“一项一策”梳理整改措施,动态监管整改进度,对事故隐患,做到零容忍。节前,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2起,整改12起。
加强后勤保障。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对设施设备登记造册,定期更新和保养。依托街道民兵队伍成立森林防火保障队,不定期开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做到防范森林火灾于日常。截至目前,储备防灭火物资304件,已开展应急演练1次,预计年中开展综合应急演练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