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吉林省药品安全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在长春召开,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药品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责任,全面抓好今年药品安全各项重点工作,推动全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省药安委工作规则(草案)》《2021年全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草案)》,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卫健委相关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部门履职尽责、密切配合,抓监管、保安全,优服务、促发展,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物资供应和质量安全监管,开辟应急审批通道,审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74户,发出注册证171个,新增口罩日产能1000万只、防护服日产能12万件,组织社会各界捐赠药械1.3亿元,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实施药品分类监管,动态调整医疗器械分类分级监管目录,抽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1.3万余批次,查办药品领域违法案件2030件;向疫苗生产企业派驻检查员10名,实施疫苗全过程质量安全管控,成功举办国家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演练,疫苗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升;投入近4亿元的疫苗批签发实验室、药物安全性评价实验室、一致性评价药学研究中心等重点项目有序推进,获批2个国家监管重点实验室,与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并成立器械创新服务站,口岸药监局和口岸药检所“零缺陷”通过国家现场评估,监管科学化水平明显提升。投入医药健康科技经费2.1亿元,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完成吉林省中药材地方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制修订,出台药械注册收费标准降低至零元的政策,为市场主体减负约2亿元,有效激发医药产业创新创业活力。2020年,全省医药健康产业总经营规模实现1450亿元,其中规上医药工业实现总产值628亿元,增加值226.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0.2 %、1.9%,为下步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2021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药品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药品安全“一盘棋”意识,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推动社会共管共治共享,努力让人民群众用药更加放心、安心。要组织编制好《吉林省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快推进《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制度的制修订工作,为药品安全规范化治理提供有力保障;要组织开展好药品质量提升、药品网络销售、口罩质量提升、安全生产4个专项整治行动,完善省市县三级药品案件协查机制,深化药品领域案件行刑衔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始终保持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要推进“智慧药监”二期建设进程,加快建成疫苗批签发实验室、电磁兼容实验室和生物安全实验室、药物非临床安全评价实验室(GLP),提升检验检测能力;要高质量编制“十四五”医药健康产业、医疗器械产业两个发展规划,全面融入“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加快建设“长辽梅通白敦医药健康产业走廊”,助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明确,药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群策群力、齐抓共管,坚决推动落实属地责任,督促市县两级政府参照省里做法成立药品安全委员会,强化责任落实;省药安委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建立议事协调机制,每季度调度一次工作进展,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络,畅通渠道,互通信息,增强协作配合能力;要深入开展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药品安全科学素养。各部门要履职担当、真抓实干,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安全事件的底线,加快推动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吉林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包括省委宣传部、省委编办、省委网信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药监局等25个部门,办公室设置在省药监局,省药监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吉林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成立,也标志着吉林省药品安全工作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药品安全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将为吉林省推进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为高质量落实省委省政府“长辽梅通白敦医药产业走廊”建设部署,全面推进吉林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