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3日(星期六),营山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国网营山供电公司、太蓬乡政府、太蓬山国家森林公园服务中心等单位,对太蓬乡辖区烟花爆竹零售行业和太蓬山景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了联合督导检查。
检查组一行对太蓬乡场镇及森林公园周边的各个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整治了无证经营、超量存放、易地销售、堆码超高(超2米)、电线私拉乱接、质量不合格等非法违法行为。同时,正告各零售店禁止售卖“高香”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防止造成大气污染、引发森林火灾。通过发放安全燃放宣传单、小喇叭广播播放森林防灭火知识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和当地群众的安全知识宣传,增强其安全防范意识。
检查烟花爆竹零售店
发放安全燃放宣传单
收缴非法烟花爆竹
随后,督导检查组一行来到太蓬山国家森林公园服务中心,对其应急物资储备室进行了检查指导;重点检查了应急物资数量是否充足、种类是否完备、存放是否有序。县消防救援大队对管理中心灭火队伍进行了森林防灭火培训和应急演练,重点从队伍队列、灭火服穿戴、灭火设备使用等方面进行了专业讲解。检查组还对景福寺内电气线路等进行了全面排查和安全指导。
本次督导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5辆,执法人员20人,共发放宣传资料近1万份,收缴非法烟花爆竹5件,纠正违规违章行为29起,发现隐患9处,督促整改9处。
培训演练结束后,营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苟虎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常态坚持,确保熟练。灭火队员要进行常态化实战演练,一旦发生火情要迅速集结,开展灭火救援,全体人员必须对应急物资、灭火器材熟练操作,真真正正的做到灭火熟练、心中有数、训练有素。二是听从指挥,确保实效。灭火队员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严格要求,精神抖擞,发挥最好作用。三是珍爱生命,确保安全。灾情发生时,要按规灭火、不盲目扑救、讲究方式方法,科学扑救,确保安全。四是加强巡逻,确保效果。严格遵守巡山护林制度,加密对森林公园内及周边地区的巡逻次数,严格火源管控,确保做到早发现早处理。(营山县应急管理局 陈虹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