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逐级压实责任。镇、村、组、学校、寺庙、林区经营施工单位、护林(草)员逐级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书,落实防火责任,明确防火职责。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各村(社区)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
二是加大管控力度。按照应设尽设的原则,在重点林区、重点部位、主要入山路口设立森林防火临时检查卡点,落实专人看守,进出登记,严查携带火源进入林区内的行为。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明确逗硬奖惩,严惩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建立五类人员的登记管理台账,落实监护人员,提高村民防火自觉性自律性。
三是实现网格化管理。建立森林防灭火责任区网格化管理,做到领导包村,护林员、巡护面积、联系电话、水源点等基本信息清楚,实行一人一格管理模式,明确管理责任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镇级包村领导、各村(社区)组、护林员、驻村蹲点干部全部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四是开展督查整治。由镇纪委、森林防火办等组成联合工作组,每月对各村(社区)进行一次全面督导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求其限时整改完成。同时,分片区成立2个烟花爆竹清查小组,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检查,禁止在防火期内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的森林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