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辽宁振兴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9.28”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书记张国清在省委常委会会议上“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突破口,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辽宁落实落地”讲话要求,朝阳市研究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1+7+3”改革方案,并经市委十届十三次全会审议通过,目前已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12月22日,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了解到,朝阳坚决落实省委决策部署,以前所未有的改革举措、改革决心、改革力度努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重要的生产力,是推动发展的“金字招牌”。朝阳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近年来该市建设项目数量连年位居全省前3,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去年全省第1,今年1—11月全省第2,主要得益于良好营商环境。但是对照省委提出的着力营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营商环境要求,对照企业和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尤其在当前全力建设国家级承接京津冀产业转移示范区、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的关键时期,市委、市政府把优化营商环境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将其作为朝阳一切向好的前提和基础,作为事关振兴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任务,作为市委书记、市长一号工程,成立营商专班强力推进。
9月28日省委常委会会议后,市委、市政府立即启动营商环境改革方案谋划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先后召开营商环境建设专题会议30余次,10余次听取县区党政一把手、开发区一把手、营商局长和市自然资源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专题汇报,面对面与企业负责人深入交流,并对照习近平总书记“9.28”重要讲话精神找方向、找答案,对照先进地区找差距、找答案,对照企业、群众和基层需求找不足、找答案。结合朝阳近年来的实践探索,不断理清思路、明确重点,经过深入研究、反复论证,形成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1+7+3”改革试行方案。12月5日省委书记张国清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作出批示,对推动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不折不扣。习近平总书记在“9.28”重要讲话中提出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省委书记张国清在省委常委会会议上提出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突破口,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辽宁落实落地”。该市制定营商环境改革方案,就是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朝阳振兴发展的突破口和龙头,举全市之力加以推进,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朝阳落地见效。
二是结合实际提出“朝阳方案”。从朝阳实际出发,以“办事方便”和“五减”为先期目标,以创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制机制为突破口,以省级经济开发区为平台先行先试,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干部思想解放和作风转变,坚持7个县区同时推进、各有主题、各有突破,坚持边实践、边探索、边创新、边完善,条件成熟后再总结推广,坚持统筹推进、稳妥推进、精准推进,确保“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要求在朝阳落到实处。
三是针对“堵点”“痛点”寻找突破口。在方案制定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问需于民、问需于企,针对企业反映的办事流程繁琐、要件多、事项多、环节多、时间长问题,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制度改革”入手,安排5个县区和市自然资源局进行探索实践。同时针对群众反映“一网一门”和公安便民服务问题,安排2个县区和市公安局创新便民服务体制机制。针对企业群众诉求,该市还正在安排其他市直部门研究出台本系统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