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检察院一级高级检察官、一级巡视员张书华(左)与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党组成员、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宝芳(右)签署框架协议
11月3日,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签署《关于强化药品领域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协作配合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组建执法协作工作办公室,并举行揭牌仪式,深入推进公益诉讼、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监督等工作,发挥“法治惩戒”的利剑作用,更加精准地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省检察院一级高级检察官、一级巡视员张书华,第八检察部主任杨宏弢、第四检察部主任丁校波;省市场监管厅党组成员、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宝芳,省药监局副局长王宏、蓝翁驰,药品安全总监李金波以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出席仪式。
签约仪式双方部分领导合影
据介绍,执法协作工作办公室由省检察院和省药监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负责互通案件信息、研判评估形势、会商解决疑难问题、联合执法办案等工作,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定期开展业务交流,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全线”执法办案。省药监局每季度向省检察院提供行药品安全领域的行政处罚信息、有关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同时在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等方面为省检察院办案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协助做好涉案药品的检验、检测、评估等工作。省检察院每季度向省药监局提供已办涉及药品类刑事犯罪、公益诉讼等案件信息和数据信息,提供相关案件法律咨询,并可聘请省药监局部分业务骨干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共同参与公益诉讼办案工作。双方将建立法律法规培训和研究机制、案件移送监督机制、完善职务犯罪预防机制。
张书华指出,维护药品安全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构建顺畅的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此次框架协议的签署,为检察机关和药监系统深化合作打造了平台,希望双方精诚合作,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协作配合,促进检察机关和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加强对医药生产、销售各环节依法监管,携手提升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水平,把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切实实在吉林找到落脚点,为健康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刘宝芳表示,强化药品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协作配合协作,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药品监管执法协作机制,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处罚到人”的一项重要举措。省药监局与省检察院联合签署框架协议,必将深入推进公益诉讼、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监督等工作,发挥“法治惩戒”的利剑作用,可更加精准地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今后,双方将充分借助执法协作工作办公室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资源互补优势,在打击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和公益诉讼的征程上携手共进,筑起行刑衔接的钢铁长城,为全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提供坚实保障,为吉林省医药产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保好驾护好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