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范珍)记者6月10日获悉,近日,省水利厅下发《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对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整治。
整治的主要任务涉及6个重点领域:一是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施工企业违法转包分包、违规挂靠、无证上岗等行为,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水利建设市场,强化大水网、河道治理、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灌区节水改造等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管控,规范安全带、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管理;二是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水利运行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不落实;安全监测、应急处置措施不健全;不按规定蓄水等;三是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应急管理制度不落实、多年积存不用的危化品剧毒品未消除等;四是水文监测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水文测船、巡测车定期检查、维修不到位;消防救生设备、堵漏器材配备不到位;缆道等易发生危险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等;五是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水利勘测设计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不到位;工程概预算未按规定足额计列安全措施费用;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代服务时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急避险预案不齐全、不到位,山地灾害、水灾、火灾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防护方案不到位等;六是水利科研与检验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水利试验厅(室)和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大型实验设备使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剧毒品、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和防护不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