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霍雪飞 通讯员 刘锦铭)对于骑行的驾驶人而言,头盔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从“头”做起的安全意识是必需的。5月11日,阳泉交警二大队首次推出“共享头盔”,对于查到未戴头盔的摩托车和电动二轮车驾驶人,可以现场进行登记领用。
为助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守好“最后防线”,5月11日上午,阳泉交警二大队在辖区五个岗点推出了“共享头盔”,对当天查获的没有佩戴头盔的驾驶员,现场进行登记领用,24小时内归还。归还后,阳泉交警二大队也将对头盔进行酒精消毒,以保证使用卫生。领用头盔的驾驶员纷纷表示,对安全骑行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了解,同时对“共享头盔”的出现连声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