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现场
5月12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吴松详细介绍了关于辽宁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20〕9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有关情况。
吴松说,近年来,在辽宁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积极施策,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就业局势保持总体平稳。从一年多实施情况看,大家既希望延续降费、返还等阶段性稳岗政策,也期盼在鼓励企业吸纳、支持灵活就业、加强托底安置、强化兜底保障等方面得到更多扶持。特别是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冲击较大,需要出台更有针对性的相应举措,援企、稳岗、扩就业。《若干意见》在起草中紧贴企业和劳动者需求,紧密结合我省和基层实际,重点从这几方面进行了考量,旨在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就业创业的获得感。所以说,《若干意见》不仅充分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更是最大程度了回应了企业和劳动者的期盼。可以说是有效应对当前就业形势的一场“及时雨”。经省直部门充分论证修改,及时吸纳国家最新调整的政策内容,报请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在国内较早出台了《若干意见》。
据吴松介绍,《若干意见》内容和以往稳就业政策区别之处,在于更加突出问题导向,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形势、就业局势和企业的阶段性长期性影响,立足解决企业、个体工商户、劳动者当前面临的最为紧迫困难问题,从保复工、降成本、促发展、惠民生等环节入手,做到全力防范疫情、平稳复工复产和增强发展后劲同步。
一是体现协同性,注重与国家、省已经出台相关政策协同联动,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最新政策精神和辽宁企业、基层实际的无缝衔接,打出稳就业的政策“组合拳”。
二是体现公平性,注重重点帮扶与普惠支持兼顾,既力争政策效果最大化,又考虑各方承受能力。
三是体现精准性,对国务院文件中需要省级层面加以细化的内容,明确具有辽宁特色的政策标准、范围、期限,体现辽宁担当。
四是体现灵活性,在国家规定期限内用好用足用活政策,同时在增强各市政策自主权、减少基层执行难度上下功夫。
《若干意见》共分6个部分,共计26条政策措施,有11条结合我省就业工作实际优化创新和进一步细化的政策,有5条是按照国发28号文件同步执行的政策,有7条是结合近期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及时补充的政策,亮点很多,含金量足。
第一,从宏观角度看,这次《若干意见》继续保持并进一步推动了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发展经济,最基本的还是保障就业,不断增加百姓的收入。《若干意见》提出了要实施重大产业就业影响评估,明确重要产业规划带动就业目标,优先投资就业带动能力强、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产业。综合采取拓市场、挖内需、上项目、促外贸、育动能、抓环境等举措,包括调整基础设施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加快建设首批投资62亿元的25个项目等,都将在短期内有效提振市场信心和经济活力,有力稳住就业基本盘。
第二,从政策设计看,《若干意见》从统筹应对疫情影响和稳就业着手,中长期目标和短期阶段性举措兼顾。
长期看,在职业培训体系、公共就业服务、就业信息化和市场建设等方面有统筹推进,进一步夯实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中长期就业基础;在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营造营商环境等方面有布局考虑,让个体经济、小微企业创业承载就业的能量不断积蓄。
短期看,用八个字概括《若干意见》就是:缓、减、免、降、返、补、提、延。“缓、减、免”就是缓缴、减征、减免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等;“降”就是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以及物流、税费、房租、电价等;“返”就是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就是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职工培训补贴,失业补助金和孵化载体专项补助等;“提”就是提高普通性稳岗返还和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延”就是延长或顺延稳岗返还、职工培训补贴、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困难人员公益岗政策期限等。
另外,从目前来看,有的政策措施已经在推进并取得了一定效果。
(一)支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定就业岗位。一是在继续大力实施援企稳岗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了稳岗返还的认定标准,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截至4月底,我们已经为2.9万户企业支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14.6亿元,稳定岗位249.3万个,下一步预计将会有更多企业和劳动者受益。二是降低运营成本,扩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覆盖范围,执行阶段性减免、缓缴、减征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政策,一定期限内允许工程建设项目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这些政策能够最大程度的减轻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当前运营成本,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二)开发更多岗位拓展就业空间。一是降低基础项目资本金比例,港口等项目由25%降低到20%,公路、铁路、城建等领域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可在20%的基础上再下调不超过5%,这将大大提高社会资本投资能力,为稳投资稳增长和产业带动就业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二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登记。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出要加快建成“就近办”政务服务驿站300个,最大程度方便劳动者。同时,还有积极开拓国内市场,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支持家政、养老、旅游等发展,鼓励汽车等更新消费等诸多内容,均为劳动者提供了很多就业机会和空间。
(三)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创业。一是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相应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总之就是一句话:企业招人,政府补贴。二是扩大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规模,对开展线上培训的也可以按规定给予补贴。截至4月底,共有3266户企业、7所技工院校、56家培训机构开展各类线上职业技能培训19.22万人次。三是加大力度支持创业孵化载体建设,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孵化平台,出台配套政策,优化补助方式,给予创业支持。四是支持新就业形态和多渠道灵活就业,对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满仍未稳定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再延长1年享受期限。
(四)精准推进重点群体就业。
一是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扩大招生和征集入伍规模,实施基层服务项目,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今明两年的20、21两届在校生可以参加就业见习和技能提升培训。
二是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重点是引导返乡农民工就地参加农业生产,鼓励支持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为农民工返岗复工提供服务。其中完善疫情期间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度和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机制,两项工作目前正在开展,截至4月底,各级人社部门为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大连华伦无纺设备有限公司等100家重点企业招聘员工4311名。全省共计“点对点”运输农民工1726台次,包机3次,帮助3.6万农民工返岗。全省共促进农民工返岗复工45.3万人。下步,将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总体要求继续推进,更好地为企业用工和农民工返岗搭建直通车和立交桥。
三是重新划分了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划分后困难群体定位更为精准,个性化援助方案也更有针对性。对公益性岗位政策进行了优化,建立申报评估和安置对象排序机制。通过3至6个月的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安置,有利于困难群体通过短期过渡和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岗位适应能力,通过市场找到薪酬更高的岗位。
四是加强失业人员服务保障。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以继续领金至法定退休年龄。开放线上线下失业登记同步推进,现在我省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线上就可以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无须再跑大厅。
(五)做实就业创业服务。加快完善省级集中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功能,推进在线办理就业服务和补贴申领,加快实现公共机构岗位信息在线发布和向上归集。目前开发的系统已经在部分市试运行,待调试一段时间后,将在全省铺开。为重点企业提供用工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的部分单位,可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截至4月底,各级人社部门大力推行线上就业服务,开展“百日服务攻坚 千万岗位推送”大型公益性网络招聘专项行动、网上“春风行动”和就业援助月,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手机APP、微信等多种方式,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线上“一站式”公共就业服务。全省累计举办网络招聘会865场,在线招聘企业2.9万家,发布岗位36.4万个,在线求职44.1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