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晚上,平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县城主要街道上开展查处酒驾专项行动。
4月6日20时50分许,机动中队在辖区351省道王庄路段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驾驶人:贾某某,驾驶晋A9GF62小型轿车被民警当场查获,该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6mg/100ml。
4月6日15时30分许,机动中队在辖区351省道王庄路段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违法行为。驾驶人:李某某,驾驶晋DP1435二轮摩托车被民警当场查获,该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9mg/100ml。
4月6日21时30分许,机动中队在辖区平龙线崇岩桥路段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驾驶人:王某某,驾驶晋D8911Z小型轿车被民警当场查获,该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9mg/100ml。
4月6日21时20分许,县城中队在辖区平龙线崇岩桥路段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驾驶人:申某某,驾驶晋DBH138小型普通客车被民警当场查获,该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5mg/100ml。
4月6日11时10分许,西沟中队在辖区平龙线西沟路段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驾驶人:岳某,驾驶晋D0564G小型轿车被民警当场查获,该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6mg/100ml。
4月6日21时10分许,西沟中队在县城状元路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驾驶人:吕某某,驾驶晋D8G527小型轿车被民警当场查获,该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0mg/100ml。
4月6日23时40分许,西沟中队在县城状元路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驾驶人:张某某,驾驶晋D8958C小型轿车被民警当场查获,该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6mg/100ml。
民警依法分别给予杨某某等7人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之处罚。在此,民警提示你: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论是谁,胆敢非凡国家法律,必然受到法律严惩。
(刘强 秦旭东 常钰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