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司法厅开展当好人民群众“法律贴心人”活动

2019-05-24
来源:智慧中国网    作者:张丽

   5月23日,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获悉,为了加快将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建设成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政治机关,辽宁省司法厅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组织全系统开展当好人民群众“法律贴心人”活动。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四大职能”作用,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入手,把党的为民宗旨变成每一天的努力,变成在每一件事情上的实践,为群众提供“贴身、贴心、周到、周全”的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法律的保护,时刻感受到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不断用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党领导的“民心”。

  

  对这次活动,省司法厅对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提出了严格要求:一是注重真心真情。坚持把真心、真意、真情投入,把热心、诚心、耐心摆在服务工作首位,拿出“店小二”式的服务热情,认真聆听群众心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彻底整治群众最恨问题;全力整改对群众不理睬、不耐烦,语气生硬、态度蛮横等行为,坚决杜绝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二是注重便民利民。进一步完善一次性办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等工作机制,对手续不齐全的尽可能实现“容缺受理”、“承诺受理”;对每个岗位、每项业务、每个窗口都要建立精细化的操作手册,让工作提速减少群众等待,让主动服务减少群众跑腿。三是注重舒适舒心。全面优化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监狱、戒毒单位会见室、各地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人民窗口单位硬件环境,做到群众需要什么便民设施,就添置什么便民设施,努力在窗口单位展示给人民群众一个全新的司法行政机关形象。四是注重公平公正。努力在为民办事效率上下功夫,有效减少人民群众办事等待时间;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行为,强力推进全系统党员干部作风根本好转,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

  在活动方案制定过程中,省司法厅经过充分调研,提出了14项活动具体措施。

  1. 1、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行365天不间断向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
  2. 2、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做到主动服务、热情服务、文明服务;
  3. 3、监狱戒毒会见窗口要增设便民设施,减少审核流程,增设办事指南,规范礼貌用语;
  4. 4、行政审批机构进一步扩大“最多跑一次”审批事项,逐步扩大网上受理范围;
  5. 5、行政复议机构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复议案件进行实地核查,依法组织听证会,充分倾听群众意见和呼声;
  6. 6、仲裁机构信守公正,充分尊重双方意愿,强化仲裁机构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公正理念;
  7. 7、负责立法的机构单位在审核立法和制定立法计划过程中,采取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倾听民声民意;
  8. 8、人民调解员要深入到群众的家中、炕头,用真心真情化解矛盾纠纷;
  9. 9、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鉴定人员要使用文明礼貌的接待方式和标准用语;
  10. 10、安置帮教工作人员主动做好衔接,动员企业单位做好安置;
  11. 11、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定期到服刑人员家中进行家访,主动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12. 12、普法工作者和志愿者广泛开展法律进乡村、进学校、进民企、进社区、进公共场所、进万家等送法活动;
  13. 13、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要持续不断转作风,切实有效帮助困难群众;
  14. 14、全系统严格遵守《辽宁省司法行政系统打造最优发展环境纪律规定》,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满意度。

  为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从1月份开始,省司法厅利用司法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专线电话等向社会广泛征求了意见;印发了《致广大人民群众一封信》,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主动向社会公众征求为民服务意见及惠民措施。3月6日至3月15日,省司法厅借助驻在式调研活动,全体动员,共抽调厅机关100名干部,组成50个调研组,深入到全省100个县区,发放《向广大人民群众征求当好人民群众“法律贴心人”意见和建议》的信件,目前已收回信件总计2765封,群众向司法厅反馈意见和建议共计4354条。全省14个地级市中,收到群众返回信件最多的为沈阳市,数量为463封,占所发放信件的71.2%;收到群众返回信件比例最高的为辽阳市,数量为283封,占所发放信件的94.3%;其余各市群众返回信件比例也均在40%以上。    

  目前,全省司法行政机关都已经行动起来,当好人民群众“法律贴心人”的氛围已经形成。

  省司法厅“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将全系统设置席位全部打开,下一步将继续增容,以满足群众的咨询需要;加强对驻场员的培训,确保驻场员做到带着感情的为老百姓服务,让打进电话的人感到温暖,进行服务后,群众可对驻场员答复问题的满意程度进行评价,司法厅每季度根据评价指标,优选出金牌驻场员;进一步完善“12348”平台服务功能,满足群众多方面的法律服务需求。

  针对行政审批职能,省司法厅根据司法部《关于取消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司发[2018]10号)的要求,对《辽宁省司法厅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进行了相应修改调整,对涉及行政审批十二个事项的证明材料改为“个人承诺制”或由行政机关调查核实;将所有的审批事项在政务中心审批、办结,真正做到了“大厅之外无审批”,并且所有审批事项也都使用了省政务中心审批系统,进驻中心的53个审批服务事项有一半以上使用了“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年底前力争“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的使用率达到100%,省级平台网上可办率达到90%以上,为全面实现网上审批奠定基础;在去年初次梳理的基础上,按照最新调整进驻事项清单,以业务事项(小项)为单位,再次进行全面梳理,制订出省司法厅的“最多跑一次”业务清单。将通过“即来即办”、“网上审批”、“邮寄办结”等方式进厅的53个审批事项只让行政相对人“最多跑一次”,部分审批事项达到“不见面”审批,还将进一步明确“最多跑一次”业务事项的审批标准、办理流程等,确保“最多跑一次”审批工作落到实处。

  针对行政复议职能,省司法厅以“依法办案、复议为民”为主线,不断提升服务意识,持续推行“受理零推诿、服务零距离、质量零差错”的工作举措,通过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公开重组后行政复议机构名称、职责、联系方式。接到书面行政复议申请,第一时间进行审查;对依法不予受理的申请,耐心细致的向申请人宣讲法律、法规规定,并告知其解决问题的途径。安排专人随时关注网上复议申请动态,及时予以办理。一季度,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1件,接到网上申请5件;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复议案件,都进行实地核查;依法确需听取的,在申请人所在地召开听证会,先后在营口、朝阳、辽阳、沈阳等地就11起土地及房屋征收案件召开案件核查会,群众高兴的称之为“生动、实用的法律课”;继续坚持在行政复议受理前、审理中、决定后对当事人进行释法,将法律释明工作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告知当事人解决争议的最佳途径,引导当事人理性申请行政复议。已有3件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同时,召开申请人座谈会。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查找工作短板,回应百姓关切。

  针对全省律师工作,省司法厅与省律师协会共同组织全省律师持续推进“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目前,全省共有5174名律师与15960个社区(村屯)进行了工作对接,担当社区、村屯法律顾问职责,比例达到100%。加强工作指导和工作督察,在提升工作质量、工作实效上下功夫,在扩大人民群众受益面上下功夫,使广大基层群众真正获得普惠、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与省律协组织2518名律师为全省3676家重点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通过座谈、走访、调研等形式,对口解决法律问题562项,一对一出具法律体检报告1278份,审查和修改合同2689份,帮助650家民营企业规范和完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编写各市重点民营企业名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一对一的对接,进行法治体检和诊断,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供法律帮助,促进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健康发展;在沈阳、大连等市积极稳妥的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律师开展调解业务两项试点工作,促进司法审判公正和基层社会矛盾依法化解,为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建设贡献全省律师的智慧和力量!

  针对戒毒窗口会见工作,省司法厅以切实方便戒毒人员家属探访为工作目标,全省各戒毒单位在厅戒毒局统一指导下,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改善戒毒人员探访条件,努力营造温馨舒适的探访环境,强化戒毒人员家属探访的亲情帮教效果,从而加强教育戒治效果,促使戒毒人员早日摆脱毒瘾。普遍在探访室醒目位置张贴探访规定、所规所纪、戒毒人员守则规范、戒毒人员财务管理制度等信息,并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在节假日前提前告知家属探访时间规定,使戒毒人员家属实时掌握探访时间,避免错过探访日期;拓宽存款渠道,个别单位采取微信公共平台收款等方式接收戒毒人员家属向戒毒人员账户存款,既简化了存款流程、提高了存款效率,又能有效加强监督,消除戒毒人员家属顾虑;完善探访室功能设施,普遍在探访室开放卫生间,设置饮水机、雨伞、充电器、急救药品、记录纸笔、纸巾等物品,为戒毒人员家属提供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