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即将出台的《沈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沈阳市于2015年成功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并于2017年蝉联这一殊荣,今年又获得了国家文明城市称号,城市文明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穿马路、随意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仍然存在。特别是一些不文明行为违法界限不清、适用法律不明、执法主体模糊,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城市文明的进一步提升。
去年5月,中共中央印发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制建设立法修法规划》,指出:“探索制定公民文明行为促进方面法律制度,引导和推动全民树立文明观念,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
为此,沈阳市拟制定的文明行为的促进条例,是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沈阳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的现实需要。
沈阳市制定的文明条例将主要用于规范和引导市民日常生活中行为,重点围绕文明行为的鼓励倡导、文明行为的保障促进、不文明行为的责任处罚等几个版块,具体包含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服务以及市民的居家生活等几个方面。
有关部门将对大家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分析,把市民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写入法律,进行立法约束,规范引导人们的言行举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社会各界通过以下三种渠道在4月24日24点前将意见建议发送给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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