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出台意见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提供纪律保障

2018-12-10
来源:山西日报    

近日,省纪委监委出台意见,提出六方面具体举措,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支持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为推动我省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障。

意见指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支持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上积极作为。要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着力破除贯彻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和查处执行政策简单化、搞“一刀切”,戴着有色眼镜落实政策等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行为。要督促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的直接责任,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推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好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意见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受理的影响民营企业发展、损害民营企业利益的信访举报,依规依纪依法及时、优先办理;聚焦审批、执法、服务事项集中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窗口,充分发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的综合效能,加强对“3545”专项改革、“两集中、两到位”“一窗通办”“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公平公正文明执法等落实情况的常态化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发现和纠正影响营商环境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查处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影响市场秩序、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行为;严肃查处以权谋私、索贿受贿、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严重腐败问题,创造清廉环境,维护企业利益。要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把对企业的日常监管与干预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区分开来,把严格审批执法与故意找茬刁难区分开来,把监督服务企业过程中的正常交往与违规违纪违法的互通款曲、权钱交易区分开来,支持领导干部在守住底线、把好分寸的前提下,按照履职要求,真诚与民营企业经营者接触交往,防止“谈商色变”,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意见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审慎使用审查调查措施,正确处理好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和支持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关系,主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协作配合,统一执法尺度,既办好案件、查清问题,又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合法经营不受干扰。要妥善处置民营企业有关问题,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符合从宽处理的案件依法从宽处置。对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从历史条件、地区差异、政治生态、认错态度、危害后果等方面综合分析研判,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作出恰当处理,让企业经营者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最大限度地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民营企业经营者提出申诉要求的案件,及时受理,及时依规依纪依法复查复议、复审复核,确有错误的,及时予以纠正。(记者 闫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