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吉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2018-07-13
来源:人民网    

  7月12日,十一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一次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审议有关改革事项。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巴音朝鲁主持并讲话,省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景俊海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办法(试行)》《吉林省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关于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吉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吉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巴音朝鲁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对做好下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是我们纵深推进改革的重要遵循。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巴音朝鲁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不失时机地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形成了一批重要的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全面深化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进入新时代,推动老工业基地实现全面振兴,改革任务艰巨繁重。各专项小组和相关责任部门要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加快推进节奏,确保按期完成改革任务。特别是要把精力更多地聚焦到重点难点问题上,大力推动国资国企、“放管服”、科技体制等重点改革取得更大突破,带动改革整体推进,进一步激发振兴发展活力。

  巴音朝鲁强调,基层改革活力强不强,关系到改革是否真正接地气、有生命力。要鼓励和支持基层结合实际进行探索创新,激发基层改革活力。要加强对基层改革创新的督促指导,及时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基层改革创新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提供指引。

  巴音朝鲁强调,新时代要有新担当新作为。要树立重改革的用人导向,鼓励各级干部积极投身改革,在改革中锻炼成长,成为抓改革的行家里手、推进改革的“主力军”。要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帮助改革一线干部解决后顾之忧,引导干部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要大力宣传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推动广大干部见贤思齐、锐意进取。

  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省级领导,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记者曹梦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