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发展改革委经济研究院区域经济研究所闫海龙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报告强调,创新对外投资方式,促进国际产能合作,形成面向全球的贸易、投融资、生产、服务网络,加快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新疆作为国家明确定位的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在我国对外开放水平持续提升,“一带一路”倡议深入实施的大背景下,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髓,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广泛深入地参与到“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中,提升新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加快加大“走出去”步伐,增强新疆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的影响力。
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政府的服务管理能力
一是加强规划指导和统筹协调。在自治区层面建立“走出去”工作协调机制,分类研究境外投资相关政策,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加强对境外国家政策环境、经济环境、市场需求以及产业状况的研究和信息指导,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综合信息,指导企业合理有序投资,及时向企业作出重大风险警示和通报,协调解决企业境外投资遇到的问题,及时防范风险,规范竞争秩序,保障企业合法利益。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支撑平台。建立和扩大新疆与境外地方政府、经济主管部门、投资促进机构以及境外驻华使领馆、办事处、中国文化中心的联系与合作,保障企业在境外获得良好亲商服务。不断完善法律、金融、人才、投资促进和保障、宣传引导、企业家全球互助等六大“走出去”服务平台,结合新疆对外投资经济合作事中事后监管系统的数据,创建新疆企业“海外通”管理服务系统。
三是大力推进境外投资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除特殊类投资外,境外投资项目和设立企业探索实行告知性备案,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完善金融支持、信息咨询、人才培训、风险防控等投资促进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简化审批手续,为企业从事境外投资提供保障。
四是充分发挥商协会服务信息平台作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投资贸易促进活动,为企业对外投资提供支持,继续做好企业参加国际知名展会的组织协调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调动企业参展积极性。
进一步完善优化,加大政策的支持引导力度
一是完善财税、金融、保险等支持引导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支持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有关重大项目,落实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创造有利的税务环境。鼓励新疆金融机构通过银团贷款、出口信贷、项目融资等多种方式,扩大贷款规模,积极探索以境外股权、资产等为抵押提供贷款,对重点领域境外投资加大支持力度。争取国家“两优”贷款(优惠出口买方信贷和援外优惠贷款)规模,支持新疆企业参与周边国家的大型成套设备出口、工程承包和大型投资项目。鼓励新疆的商业性保险机构积极承保境外投资商业险,降低企业保险成本,帮助企业及时规避各种投资风险。
二是加大对重点投资领域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优先考虑将新疆企业境外投资的重点项目纳入上合组织、对中巴经济走廊等多双边合作框架予以支持。优先支持新疆企业在境外建立商贸物流和工业园区,促进新疆企业“抱团出海”。
三是出台更加细化的新疆境外投资措施意见。结合实际,在已出台的新疆境外投资指导性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措施,鼓励企业的境外投资行为,进一步促进新疆企业“走出去”,带动新疆企业产能、装备、产品、技术和服务出口,促进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
进一步规范经营,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水平
一是强化企业自身建设。在“一带一路”建设框架下,按照2017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境外投资活动中树立长远意识,从当地优势产业项目出发,提高投资定位目标,将品牌和技术作为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方向,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境外投资和跨国经营。
二是规范企业境外经营行为。境外投资企业要遵守相关国际公约和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资源,尊重当地文化、风俗习惯,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对外公关和宣传推介工作,加强对外沟通交流,树立中国企业依法经营、重信守诺、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
三是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在境外投资过程中企业要审慎对待风险,通过系统的风险分析和评估,制定全面的风险防范措施;项目投资前要深入调研目标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项目可行性的研究;要密切与投资目的国间的合作关系,企业可采取本土化政策,在原材料采购、员工聘请等方面充分发挥当地优势,化解投资风险;投资过程中要高度重视保险的作用,采取多元化保险策略规避各种风险。
四是加强企业内部人力资源储备。境外投资活动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外语、技术等多方面的知识,无论是对投资环境的分析、国际事务的处理,还是国际市场的开拓,都需要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作为支撑。要鼓励企业建立适应境外投资发展需要的人才激励机制,着力引进一批境外投资领域的高层次领军人才,提高企业跨国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企业在境外人员的外语、法律、商务、技能、防病等各项培训;进一步加强在境外人员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工作。
进一步扩大开放,丰富“走出去”战略内涵
一是培育壮大境外经贸合作区。充分对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场消费需求,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在重要节点区域打造境外经贸合作区,支持和引导企业入驻境外经贸合作区,推进境外生产加工基地建设,优化产业布局,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拓展新的发展空间。重点推动中泰新丝路塔吉克斯坦农业纺织产业园、格鲁吉亚华凌工业园、三宝—乌鲁木齐经开区哈萨克斯坦阿克套工业园区建设。瞄准双方的比较优势,鼓励更多有条件、有实力的企业赴“一带一路”沿线特别是新疆周边国家建立产业园区、重点贸易中心(市场),加强与俄罗斯、中亚地区在大豆、小麦、棉花等种植、加工领域合作,支持实施一批电力、玻璃、纺织、光伏等产业投资项目,带动中小配套企业走出去,实现集群式对外投资。积极承揽附加值较高、影响力较大的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项目,引导对外承包工程由工程建设向项目融资、设计咨询、运营管理等高附加值领域拓展,进一步扩大对外经济合作。
二是推动国际产能合作。以纺织、轻工、化工、建材、光伏等传统优势行业为重点行业,以投资、工程建设和技术合作为主要方式,积极推动重点行业的产能合作,引导鼓励企业在能源、纺织、先进制造、高新技术、服务业等领域开展境外投资,参与境外特别是周边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和工程承包等项目,带动商品、技术和装备出口。
三是构建全产业链战略联盟,打造全球营销体系。支持企业组成联合体或采取联盟方式组团“走出去”,注重与周边国家需求相结合,推动产业链延伸合作;实行资源开发与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工程承包与建设运营相结合,提升综合投资效益。鼓励支持企业建立海外营销服务网络,直接面对海外消费者,规避贸易壁垒,实现就近供货。
进一步深化合作,创新“走出去”发展模式
一是在经济交往中更多关注周边和沿线国家的民生问题,将民生项目作为新的投资方向,让周边及沿线国家的民众得到实惠、增强获得感,从而促进与中国的友谊。
二是支持和鼓励新疆企业积极与周边国家广泛开展文化科技交流活动,广泛参与世界文明的对话,大力拓展与周边国家的文化交流、文化合作和文化贸易,创新“走出去”的发展模式,用文化为企业“走出去”搭台唱戏。
三是鼓励支持企业全力打造以“丝绸之路”为核心的文化旅游品牌,大力推进边境文化旅游开发与合作,开辟新疆企业“走出去”的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