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明确将污染防治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之一,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八项重点工作之一。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污水治理、农村垃圾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
近年来,随着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农村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明显改善。但因受资金、技术及农村居住条件、地形地势等因素影响,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据统计,当前我国农村水污染物排放量占全国水污染物排放量超过50%,但农村污水处理率仅22%,大量污水未经处理便直接排放,严重污染了生态环境,直接威胁广大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以及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造成贫困村污水处理率低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农村污水处理的费用主要靠地方各级政府投入或者农村自筹,贫困地区资金缺口较大且持续性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涉及建设、环保、农林、公用事业等多个部门,由于管理权限交叉,职责不明,存在一定的监管盲区,导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低下甚至闲置;目前农村污水以集中治理为主,该模式需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投资大、成本高、性价比不强,无法满足贫困村污水处理的现实需求。
为此,建议:
1、完善财政补贴投入机制,设立长效管理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维给予资金支持。通过BOT、PPP等模式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统筹整合利用好各类资金,鼓励多渠道筹资。
2、大力推广分散式、低成本、易维护的农村污水治理技术,将污水处理与精准扶贫、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探索一种可持续的循环经济模式。例如,介质复合型人工湿地(PKA湿地)技术具有高效节能、低碳环保、成本低、运营维护简单且能美化环境等优点,可广泛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3、建立管护长效机制,可采用市场化运作,鼓励企业投资,引入第三方运行管理模式。地方政府加强监督,强化设施工程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