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于3月5日
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将于3月3日 召开
智慧中国网北京2月25日讯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将分别于3月5日、3月3日在北京召开。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议程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和决定任命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等。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草案)已经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审议。
为全面深入报道全国两会,智慧中国杂志社将派记者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进行全程报道,全面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两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