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将影响我们的生活

2017-09-01
来源:人民网    
 

  ■地方法律法规

  部分省市将正式实施“五证合一”政策

  9月1日起,广东省、山西省、安徽省、成都市、青岛市等部分省市将实行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基础上,进一步将涉及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切实解决涉企证照数量过多、“准入不准营”等问题,有效降低市场准入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注入动力、增添活力。

  北京:9月1日起公积金提取5种情况仅需身份证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提取公积金的流程和材料将进一步简化,让老百姓凭一张身份证就能提取公积金。

  简化之后,最常见的5种公积金提取情况,市民带上身份证,填一张申请表即可完成办理。这5种情况包括:在北京市内购买商品房完成网签;使用北京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同一住房非首次提取;在京无住房且租房;法定退休销户等。公有住房、两限房、夫妻共同提取等特殊情况提取公积金的市民只需再辅助一份相关材料即可。

  《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9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包括总则、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的设置维护、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对适用范围、住宅物业有关各方的责任、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住宅物业区域的执法协作、住宅物业限制登记等重点问题作了规范。在总结固化以往有效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吸取国内外住宅建筑火灾教训,补齐城市管理短板,为规范住宅物业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加大执法力度提供法制保障。

  《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正式实施

  《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实行。《规定》中明确规定了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的允许通行范围,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机动车,禁止销售无合法来源的非机动车和摩托车,规定限行区域禁止向摩托车加油、限行区域内的公共停车场不允许相关车辆停放等管理措施,同时明确了使用非机动车和摩托车非法营运的相关罚则,为保障广州市道路交通更加有序、安全、畅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沈阳:农产品无质量证明将不能在市场销售

  9月1日起,沈阳市将在主要农产品批发市场实施“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也就是农产品没有产地证明、检验合格报告或检验检疫等质量证明,不能在市场销售。

  “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要求做到:地产蔬菜、食用菌、水果、淡水鱼、肉、蛋等鲜活初级食用农产品全部纳入“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实现重点农产品全覆盖。对于无产地准出凭证的农产品,农贸批发市场会对其实施检验,检验合格的方能销售,检验不合格的农产品将做下架处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价格条例》9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价格条例》将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宁夏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政府的定价行为、价格调控与服务、监督检查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制度规范。

  《条例》在明确经营者不得有价格法禁止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基础上,细化了9类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的价格行为,并规定有其中行为之一的,由价格主管部门给予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限期退还,无法退还或者拒不退还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