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信访举报电话的公告

2021-10-09
来源:大丰日报    

  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进驻我区工作安排,进驻期间设立统一的群众举报电话,受理大丰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电信访举报。

  信访举报电话:0515-83818213;受理时间:2021年10月7日—10月16日,每天8∶00-20∶00。

  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盐城市大丰区协调联络组

  2021年10月6日

  【责任编辑:崔燕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