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永宁、金辉荣泰煤业无视环保被处罚10万元

2021-07-07
来源:智慧中国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吕梁离石永宁煤业有限公司、吕梁离石金辉荣泰煤业有限公司存在环境污染违法行为,依据《吕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两家煤企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

  3月,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进行了例行检查,发现上述两家煤企运煤车辆出入口冲洗保洁设施全部处于停用状态,运煤车辆未经冲洗保洁设施进行清洗,直接行驶出厂区,存在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和照片等证据为凭。上述公司行为违反了《吕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于2021年5月13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吕环罚告字〔2021〕013号)告知公司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做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两家公司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上述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 

  以上事实,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5月13日《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吕环罚告字〔2021〕013号)和《送达回执》等证据为凭。依据《吕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两家煤企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上述煤企应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据了解,按日计罚,罚款数额按日累计计算且上不封顶。针对拒不整改的“老赖”企业,启动按日计罚,目的就是推动企业尽快整改,从而实现环保达标,防治污染发生,同时也是倒逼企业走上了绿色环保节约转型之路。(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刘永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