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战胜利在望,站在即将迈入“十四五”时期新的历史起点,如何让刚刚摆脱绝对贫困境地的人们继续过上更好的日子?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这为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成果指明了方向。
“‘十三五’到‘十四五’,是我国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转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历史交汇点,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成为发展主题。”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要实现这一目标,不但要求尽快消除贫困,还要逐步实现乡村振兴,两大战略接续发力,共同擘画“十四五”“三农”发展新蓝图。
扶贫将从集中攻坚向长效机制转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原部长徐小青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十三五”期间,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2020年将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扶贫工作的终结。“十四五”期间,尤其是初期阶段,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最重要的是防止返贫。“要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及时通报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的预警信息,提前介入帮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徐小青指出。
“要让脱贫攻坚的效果更为长远可持续,注重培养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的内生动力。”徐小青指出,反贫困具有长期性和持久性特征,2020年后,现行标准下绝对贫困的消除不等于扶贫工作的终结。尽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因此,2020年后的扶贫工作,要从超常举措向常态帮扶转变,从集中攻坚向长效机制转变,促进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乡村振兴将重塑城乡关系
徐小青告诉本报记者,“十四五”时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力期,也是农村全面小康后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转变的关键期。为此,在实现全面小康和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后,要逐步把国家“三农”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上来,依靠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全力激发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构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为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此期间,以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补短板、调结构、抓改革、促振兴,力争到2025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如在建设现代农业方面,积极谋划实施一批基础性、长远性、战略性的农业重大工程项目;在农村投资方面,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更好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在农村改革方面,围绕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推出重大改革举措,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支撑。
徐小青表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最根本的目标是“重塑城乡关系”,通过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改变城乡要素流动不畅、城乡产业发展脱节、公共资源配置不平衡等问题,最终推动国家现代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