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现场
7月2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20〕1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由辽宁省商务厅一级巡视员王景明介绍有关情况。
据了解,辽宁省进出口总额达7255.1亿元,其中,出口3129.8亿元,进口4125.3亿元。外贸对于推动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升级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王景明表示,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个以中央文件形式出台的支持贸易发展的政策性文件。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这一指导意见,辽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相继做出重要指示,省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责成省商务厅会同海关、税务、信保、金融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等29家省中直部门起草《实施意见》。6月20日,以省委、省政府文件形式印发辽委发〔2020〕10号文件,该省也成为在全国较早出台《实施意见》的省份。
《实施意见》主要分为总体要求、重点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共23项内容。
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构建“一体两翼”对外开放新格局、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为重点,优化贸易结构,提升贸易水平,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
重点任务包括6个方面、20项具体内容:
第一个方面,多措并举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住外贸基本盘。坚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推行重点外贸企业和商贸企业包保责任制,支持企业增订单稳岗位保就业。用好用足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等合规外贸政策工具,力争把疫情造成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科学谋划后疫情时期推动外贸转型升级方向,化危为机,提高辽宁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
第二个方面,建设平台支撑体系,推动贸易可持续发展。今后一个时期,本省将以创建中国—中东国家经贸合作辽宁示范区和东北亚经贸合作先行区为重点,突出抓好优势产能转移、高端装备制造合作示范等10大工程,在大连办好中日博览会,在沈阳举办中韩贸易投资博览会。推动“辽满欧”“辽蒙欧”“辽海欧”交通运输国际大通道建设,积极参与中蒙俄、中巴、中国—中亚—西亚等“一带一路”经济走廊建设。重点面向日本、韩国和欧洲以及国内珠三角、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举办招商引资推介活动,引进一批优质出口型生产项目。
第三个方面,坚持创新引领,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结合辽宁实际,主要任务是夯实贸易发展产业基础,培育壮大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推动钢铁、石化、纺织、农业等传统优势出口行业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竞争力。进一步完善我省品牌培育、评价和保护机制,积极培育“辽宁礼物”和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百强农产品品牌。
第四个方面,优化贸易结构,补齐贸易发展短板。优结构、补短板是推动本省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今后,本省将坚持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巩固欧美洲、深耕日韩俄、狠抓中东欧、做大港澳台、拓展东南亚和辐射亚非拉,调整优化年度贸易促进计划。高质量办好辽宁出口商品(日本大阪)展览会、辽宁跨国采购洽谈会和辽宁国际投资贸易暨特色农产品采购洽谈会。依托广交会、进博会等知名展会平台,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深入实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完善省内区域布局,推动区域贸易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沈阳五爱、鞍山西柳、辽阳佟二堡千亿元市场建设,引导实体零售企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业态,不断优化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外贸双量”增长计划,不断增强我省外贸发展内在动力。支持大连金普新区打造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培育辽宁进口增长点。
第五个方面,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打造贸易发展新动能。面对国际国内市场的新形势新变化,本省将把培育新业态新模式作为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常抓不懈。重点是围绕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积极推进沈阳、大连、抚顺、营口、盘锦等5个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辽宁丝路电商”布局,打造东北亚“买全球、卖全球”跨境电商核心区。进一步完善城乡三级物流配送网络体系,提高城乡配送集约化和配送效率。加快发展冷链物流,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主销区建设低温存储及配送设施,大力发展现代商贸物流。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引入室内主题游乐园和冰上运动等项目,加快老字号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促进商旅文融合发展。支持辽宁迈克、营口东盛等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转型升级,鼓励鞍山海城西柳、沈阳五爱和辽阳佟二堡开展内外贸结合市场工作,支持省内企业在境外建设外一批展示中心、分拨中心和售后服务网点。
第六个方面,持续深化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前提。本省将进一步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加快“单一窗口”与民航、铁路等行业机构合作对接,实现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口岸信息互换与服务共享,开辟“一带一路”建设快速通关“绿色通道”,不断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在保障措施部分,主要强调要建立健全组织保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中介组织和智力支撑体系,确保《实施意见》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