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中国历史上,2020年将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我国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顺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我国小康社会的成色如何,很大程度上要看“三农”工作成效。2020年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这是一号文件连续17年聚焦“三农”问题,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于“三农”工作的一贯重视。整个文件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既聚焦于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最后一役,也着力推动和深化农村各项改革,为全面完成2020年“三农”工作提供了全面指导。
农民工作:脱贫攻坚让新时代每一个人都有免于贫困的权利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开启了人类减贫史上的伟大创举,每年都有超过1000万以上的人口摆脱贫困。特别是2019年,我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推进到深度贫困地区,通过艰苦努力,全年至少有1000万人脱贫,约340个贫困县摘帽,“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贫困发生率降至2%.脱贫攻坚中“深度贫困”这一最难啃的硬骨头已经啃下。
在此基础上,今年的一号文件吹响了脱贫攻坚的冲锋号,对2020年脱贫攻坚的收官之战进行了全盘部署,力争攻克最后堡垒,赢得全面胜利。一是将力量集中在深度贫困地区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上,集中发力,狠抓落实。在“两不愁”已普遍实现的基础上,全面解决“三保障”和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对脱贫难度大的县和行政村组织强力帮扶,对特殊贫困群体要落实落细社会救助政策,实现应保尽保。二是坚决防止返贫。文件明确,相关政府部门要在加强对脱贫人口的动态监测之外,继续强化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智力扶贫,将对贫困人口的帮扶长期化、制度化、可持续化,实现从“输血”到“造血”,从根本上拔除贫困发生的根子。三是“扶上马送一程”。对已经摘帽的贫困县,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主要扶持政策继续执行、对口支援继续保持、公共财政继续投入。四是研究接续推进减贫工作。根据现在的工作安排,2020年之后现标准下的绝对贫困在我国将基本消失,但这并不意味着贫困问题的彻底解决。为此,要提前研究全面小康社会建成之后,如何将减贫工作融入更高层面的乡村振兴战略来统筹安排,研究如何将工作方式由集中作战调整为常态推进,研究如何形成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这表明,中国共产党人消灭贫困的承诺,不是一个五年或十年的短期政策,而是一个长期战略。将这一目标放到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大背景下看,那就是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庄严承诺,那就是要让每一个生于当代的中国人,都具有免于贫困的权利,都同样享有享受小康社会的红利,都同样拥有发展繁荣、生生不息的美好希望。
农村工作:让基本公共服务的阳光更加灿烂
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的标准之一,是一个国家和地区文明程度的具体体现。近年来,我国在推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农村义务教育全面普及,新农保、农村养老保险等不断扩大覆盖面。但相较于城市,广大农村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还有很大的差距。这是我国农村发展最大的短板,不仅影响小康社会的成色,而且对中国经济社会的全面高质量发展也是一个不小的掣肘因素。
一号文件指出,2020年农村工作的重点是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综观文件中的主要工作条款可以发现,不断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是其中的脉络与主线。一是加快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城乡一体化水平,包括水、电、路、通信等各个方面。以农村供水而言,目前的基本状况是自来水还没有完全普及,一些地区仍然存在明显的饮水安全问题。文件要求,要统筹布局农村饮水基础设施建设,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将城市管网向农村延伸,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是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水平,包括教育、医疗、社保、文化、生态环境等各个方面。这些基本公共服务,历来是农村最大的短板,也是城乡差距最直接的体现。文件针对每项基本公共服务,都条分缕析地指明了今年的工作重点。以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为例,2020年的工作重点之一是稳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意在将县城的公共卫生资源向广大乡村延伸辐射,提升农村的医疗卫生水平。另外,还要将以前主要向城镇妇女提供的“两癌筛查”这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扩大到农村适龄妇女。义务教育方面也同样体现了城乡一体化的导向,比如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落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政策等。三是加强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我国历来有基层自治如宗族治理和乡绅治理的传统。这些传统中国的治理因素如何与现代中国有机结合,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的大课题。文件提出,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同时,要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下沉到乡镇和村,提高乡村治理效能。
要以行政村为单位,健全基层民主制度,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尽量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要持续整治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妥善化解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农民工工资、环境污染等方面矛盾。这些针对具体问题的解决方案有助于积累和完善乡村治理经验,不断提升农村基层治理的现代化水平。
农业工作:让农业现代化的步子更快一些
党的十九大指出,到2035年我国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2050年要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农业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和基础组成部分,历来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理论研究表明,农业的现代化必须与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信息化这“四化”有机结合,必须用好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对于政府而言,既要在农业现代化、产业化过程中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将市场的力量引入农业生产,同时也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努力弥补市场失灵和市场缺陷。在这方面,一号文件有以下几个方面令人印象深刻。一是规划了一批在2020年将要实施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高标准农田、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重大水利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等,这些都是传统的农业生产的公共产品和基础条件,历来是政府投入的重点。二是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加强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这一提法令人十分振奋,让我们看到了一幅农业与工业、城市与农村齐头并进、携手前行的充满希望的场景。一方面,随着近年来我国居民消费需求的升级,对于生鲜农产品的需求一直处于快速上升的势头中;另一方面,随着近年来我国农业的发展,农产品的质量和数量都在快速上升,要将供给与需求、工业与农业、生产与服务有效连接起来,让广大农民分享到国家进步与经济繁荣的好处。发展冷链物流势在必行。但是,冷链物流对于供应链的协同、技术水平、安全标准都有较高门槛,将其从高质高价普及到一般的农副产业,是农业产业发展中一个质的飞跃,也是“农业+互联网”的具体体现。三是提升我国农业生产的组织方式,千百年以来,我国农业经营的主要方式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模式。随着工业化、市场化程度的加深,我国传统的农业生产组织方式正在走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规模化方式,与工业的融合程度逐步加深。一号文件提出,要重点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努力将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各地要立足资源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业全产业链,形成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要加快建设国家、省、市、县现代农业产业园。一幅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场景已经生动地展现在我们面前。四是深化农村土地改革。要发展农业产业,土地问题至关重要。文件提出要破解乡村发展用地难题,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体系,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乡村产业项目,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省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要用来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对于农户承包地,要承包权再延长30年的试点,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制的长期稳定。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要通过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积极推动其进入市场。要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围绕着农村土地这一最重要生产要素的改革,不仅将为农业现代化打开广阔的空间,而且为土地要素在城乡之间的双向流动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同时需要指出,文件在全面部署2020年“三农”工作的同时,还就当前社会高度关注的粮食安全、生猪生产问题进行了相关工作安排。粮食生产的关键是“稳”,包括稳政策、稳产量、稳面积,生猪生产的关键是“保供”,要采取综合性措施,确保2020年年底前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正常年份水平。所谓“猪粮安天下”,只要这两个问题得到很好的解决,不仅人民群众的吃饭问题有了保障,而且宏观经济稳定、社会安全也有了坚实基础。
总之,今年的一号文件吹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号角,是扫清全面小康路上最后堡垒的总动员令。只要我们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就一定能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完成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并顺利开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征程。
作者: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部长、研究员 冯俏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