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适用范围、类别构成、图形符号进行了调整,将于12月1日起实施。
11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北京召开《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下简称“标准”)发布新闻通气会。
在本次标准修订中,主要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适用范围、类别构成、图形符号进行了调整。相比2008版标准,新标准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生活垃圾类别调整为4个大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和11个小类,标志图形符号共删除4个、新增4个、沿用7个、修改4个。新标准12月1日起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国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3.9%,其中上海、厦门、宁波、广州等14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超过70%。30个城市已经出台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或规章,16个城市将垃圾分类列入立法计划。中央单位、驻京部队和各省直机关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各省、自治区均制定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浙江、福建、广东3省已出台地方法规,河北等13省地方法规进入立法程序。2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已启动垃圾分类。
本次通气会还介绍了新研发的“全国垃圾分类”小程序。该小程序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中国政府网共同推出,近期将依托“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平台正式发布并上线运行。
“全国垃圾分类”小程序覆盖全国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市民可通过小程序查询生活垃圾分类,并直观看到各城市当前分类标志情况和新标准标志调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