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从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了解到,5月8日,沈阳市作为全国国企改革试点城市,报经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改革专项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全面实行经理层市场化选聘和任期制、契约化管理。”
近日,市国资委党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了《市属国有企业推行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和职业经理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标志将在市属国有企业中全面开展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工作。
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杨德东介绍了本次出台的《方案》,《方案》从六个方面对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和职业经理人制度进行了阐述。包括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范围和任职条件、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程序、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程序、实施步骤等。市场化选聘方式有二种:一是现职企业领导人员身份转换;二是面向市场选聘职业经理人。在管理模式上:一是市场化选聘的经营管理者和职业经理人不列入市委组织部或市国资委党委管理干部范围。二是现职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身份转换”后,成为企业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受聘人员。三是实行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选聘的经理层成员薪酬由企业董事会与选聘人员协商合理确定。《方案》的实施是沈阳市国企领导人员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将对激发国企活力产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效应。
杨德东表示,经前期摸底统计,沈阳副食集团、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等10户市属国有企业的17个经理层成员岗位,本次将面向全国公开进行市场化选聘。目前,沈阳副食集团、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已经根据《方案》正式开展市场化选聘经理层工作,接下来,将会在全部市属25户国有企业中展开。选聘工作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由企业党委、董事会自主开展,落实企业董事会的选人用人权。由有关企业发布选聘公告并开展报名,按照资格审查、综合评审、提出人选等选聘程序完成第一批选聘工作,随后市场化选聘的经理层成员将正式上岗展开工作。
杨德东表示,为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和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障市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依法履行职责,近日市国资委制定印发《沈阳市市属企业财务总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结合当前市属国有企业实际,根据《暂行办法》市国资委将采取市场化选聘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总监,建立财务总监库。目前,沈阳副食集团、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沈鼓集团、沈阳地铁集团、沈阳中城集团、沈阳工业公司等6户企业正着手开展市场化选聘财务总监工作。
全面推行经理层市场化选聘和任期制、契约化管理以及市场化选聘财务总监对国企改革具有“牛鼻子”的作用,将拓宽企业经营管理者、职业经理人、财务总监等优秀人才引进渠道,提高企业领导人员市场化、专业化、职业化程度,带动企业建立起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从而有效激发国有企业内生活力,加快沈阳市国企改革的步伐。沈阳市的探索和实践,也将为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提供有益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