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个税修法草案拟将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同时首次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
跟每个人的“钱袋子”关系极大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草案本月底将迎来二审。
8月17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委员长会议召开。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8月27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包括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等。
上述消息一出来,大家又开始沸腾了。要知道,7月28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结束的时候,中国人大网显示,草案征集意见超过13万条,关注度远高于同期征求意见的其他三部法律草案。
关于个税修法,大家最关心哪些问题?二审预计会有哪些变化?记者给你做一下梳理。
焦点一:
起征点5000偏低?
历次个税修法,大家最关注的都是起征点。此次个税修法草案拟将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同时首次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
起征点引起了社会广泛的讨论,甚至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中也是如此。在一些民众甚至专家看来,起征点还可以进一步提高。
对此,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曾公开表示,5000元再往上一点是可能的。但不宜一下提到10000元,那样的话,对衔接以后的税制改革不利。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虽然纳税人均有提高扣除以达到减税的意愿,但为防止个税走向边缘化,还需要为综合个税改革留有一定的改革空间。
在她看来,个税起征点的调整需要综合考虑职工收入水平、物价变动水平和居民消费水平。
目前5000元的费用扣除已充分覆盖相关生活费用,同时此次税改增加了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更减轻了家庭在教育医疗方面的负担。
因此,个税起征点暂定5000元,此次修正变动的幅度预计不会过大。
焦点二:
专项抵扣是否会明确?
除了税率降低,此次个税改革最大的看点就是专项抵扣。
业内人士表示,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将可以在税前扣除,如果这部分改革能够落实,实际减税的力度将大大超过起征点和税率的调整。
住房贷款利息此前就是争议问题之一。
有专家表示,将住房贷款利息纳入抵扣,对于买房民众减负具有一定的效果,但是在大量人群将住房作为投资品种的背景下,是否会在某种程度上刺激投资甚至投机需求?目前税前抵扣还没有明确方案,如何执行也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中诚盈禾税务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陈颖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就认为,关于专项抵扣,个税修正草案二审的时候可能更多地会考虑实际征管手段能不能达到。
以房贷利息为例,目前我们还没有实现家庭的综合申报,那么夫妻的共有财产如何扣除房贷利息,实际操作层面如何征管。另外,单一扣除项目的真实性如何确认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此外,也有观点认为,专项抵扣力度应该更大一些。在草案审议的时候,有部分委员提出增加赡养老人等支出。
不过,在一些专家看来,专项扣除既要考虑个人负担的差异性,也要考虑所得税基本原理,保持税制公平,以免引发不必要的误读。
记者此前也从权威途径获悉,将赡养老人费用纳入抵扣,暂时还没有办法实现。但是今后肯定会逐步纳入,同时推进速度也会加快。
焦点三:
能否按计划落实?
个税法修正草案显示,拟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而在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工薪所得可先行适用5000元起征点(不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经营所得可先行适用新税率表。
中翰税务合伙人王骏对上证报记者表示,如果再审意见比较一致的话,修正案很可能二审就会通过。我国现行立法法并不绝对要求所有的法律都必须“三审”才可以通过。
立法法第三十条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因此,个人所得税法二审交付表决完全是有法律依据的。
在李旭红看来,如果个税法修正案在本月底二审通过,则将会按计划实施。即使还有不同的意见,个税改革也会如期推出,因为它已是当前税制改革的必然趋势,仅是如何完善的问题。
记者发现,个人所得税法尚在修订中,配套的征管手段已经先行升级。8月起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已升级为“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北京、贵州等多地税务机关也发布了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