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2016年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近2万件

2017-06-22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记者罗沙)记者22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2016年全国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0394件,审结18874件,生效判决涉及人数23727人。

  “其中,受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072件,审结1847件,生效判决涉及人数2944人;受理破坏自然资源犯罪案件18322件,审结17027件,生效判决涉及人数20783人。”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郑学林在最高法此间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介绍说,各级人民法院坚持罪刑法定原则,注重惩治、教育和预防相结合,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保障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

  此外,2016年,全国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民事案件90769件,审结84664件;受理各类环境资源一审行政案件35177件,结案29126件。

  最高法同时发布了10个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典型案例,涉及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大气、海洋、渔业资源污染、环境公益诉讼、环境行政处罚等纠纷。

  这10个案例包括: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诉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廉兴中污染环境案,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检察院诉尹宝山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湖南省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诉何建强等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吕金奎等79人诉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海上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案,倪旭龙诉丹东海洋红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案,江西星光现代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诉江西鹰鹏化工有限公司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案,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谭耀洪、方运双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邓仕迎诉广西永凯糖纸有限责任公司等六企业通海水域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案,海南桑德水务有限公司诉海南省儋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处罚案,陈德龙诉成都市成华区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处罚案。

  郑学林表示,期望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对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提供一定的示范和指导,促进案件裁判尺度的统一,进一步提升环境资源司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