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率先实施区镇事权改革

2017-05-31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上海5月31日电 (记者孙小静)各镇之间为引进项目“比拼”优惠政策形成不良竞争,镇里管理道路绿化却发现部分属区级“鞭长莫及”,在上海浦东新区,今后这些难题将不再存在。今天,浦东新区召开全区工作动员大会,正式启动实施新区统筹核心发展权和下沉区域管理权改革工作,直面区、镇发展中的“痛点”、“难点”、“阻点”,重点统筹五个方面的发展权,强化与下沉八个方面的管理权,努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事权责任不匹配、缺乏统筹各自为战、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社会治理精细化程度不够等突出问题,努力打造“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先行区”。

  据介绍,统筹核心发展权和下沉区域管理权是一项系统工程,新区工作方案包括“1个意见+17个实施办法”。“1个意见”,即《关于浦东新区统筹核心发展权和下沉区域管理权的意见》,是这项改革工作总的指导性文件;“17个实施办法”,主要是与各类核心发展权和区域管理权相匹配的具体办法。

  按照突出重点、注重效能的原则,重点统筹五个方面的发展权:发展规划权、镇级招商引资权、镇园区转型发展权、区域开发权和公共设施基本建设权。

  统筹镇级招商引资权此次较为引人关注。今天揭牌的18个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分别承接对应区域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由区商务委(投资办)统筹管理。“各中心”将意向、在谈的重大项目,统一上报到区层面,区层面进行项目评估和准入统筹,有效解决有资源、有载体而无项目或有信息、有项目而无载体的问题,实现项目需求与资源匹配的有效对接。同时,全区实施统一的企业扶持和投资促进政策,对“各中心”承担的招商引资任务实行目标管理和清单管理,对各镇承担的服务企业、安商稳商工作任务进行综合评价,纳入区镇考核指标体系。

  上海市委常委、浦东新区区委书记翁祖亮说,“统”的目的是进一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比如要“统”项目准入,区里对项目严格把关,不符合产业定位的坚决不能进,防止“捡到篮子都是菜”。比如要“统”政策标准,各镇之间不能拼招商引资税收返还力度,不能互相拉来拉去搞内耗。比如要“统”土地开发,由区级主体实施收储,由经过区里认定的“好人家”实施开发。

  而和民生关系最紧密的是统筹公共设施基本建设权。明确区级道路两侧绿带、区级公园和公共绿地、区级河道、公安图像监控设施等建设项目,调整为区级事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教育类新建项目及改扩建项目,由区级在区域开发中统筹;薄弱镇的污水支管工程、小区雨污分流工程、天然气管道改造工程、低水压改造工程等民生项目,调整为区级统筹安排。

  和统筹相对应的下沉管理权,目的是要更加有效地做实镇级政府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职能,进一步发挥镇在区域管理和城乡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主体作用。

  按照应放尽放、能放尽放的原则,重点强化与下沉八个方面的管理权:人事考核权、征得同意权、规划参与权、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综合管理权、绿化市容管理权、房屋管理权和法治建设统筹推进权。力求进一步加强社会治理创新,推动重心下移、管理下沉、权力下放,强化属地责任,让能够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的主体也能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实现管理效能的最大化。

  统筹核心发展权和下沉区域管理权,是浦东打造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先行区的重要举措,也是根据上海超大城市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完善体制机制,实现更高水平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具体实践和必然要求。统筹的目的是要更加有效地发挥区镇两级在推动区域发展中的长板和优势,进一步做优做强镇域经济,提升区域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同时,统筹的不是所有发展权,而是事关全局和长远的核心发展权。下沉管理权,目的是要更加有效地做实镇级政府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职能,进一步发挥镇在区域管理和城乡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主体作用。

  另据悉,为有序落实统筹核心发展权和下沉区域管理权工作,浦东专门成立了推进工作组,将分三个阶段推进改革实施,启动实施阶段正式启动实施改革工作,召开政策集中培训会,对各项实施办法进行详细解读。组织推进阶段从6月开始,各部门根据细化拟定的专项工作推进实施方案,抓紧开展各条线的专项培训及组织推进工作。总结评估阶段是年底前,各部门和镇对事权调整情况进行总结评估,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优化完善的意见,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