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警长”让绿色成为生态底色

2023-09-08
来源:智慧中国信息中心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公安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建立“林长+警长”工作机制,把保护草原森林作为首要任务,构建责任明晰、协同高效、打防结合、治理有力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机制。坚持党建引领,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切实保护好凉城县“一草一木”, 让绿色成为凉城生态底色,积极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

  坚持党建引领推深作实“林长制

  凉城县公安局作为林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过党建引领,坚守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政治职责,严守生态保护红线,高度重视林长制工作推深做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构建以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核心的“双林长”工作机制和三级林长体系,通过与林草部门开展“捆绑式”执法业务培训,深入推行林长制,全面实现从“要我管”到“我要管”的根本转变,进一步落实“林长+警长”机制,真正做到有名有实有效。截止5月份,共设置县级林长2人、副林长8人,乡镇级林长18人(包括两家国有林场)、副林长76人,村级林长133人,配备护林员618人,实现全域覆盖长效责任体系。

  健全制度体系以“林长制”促“林长治”

  凉城县政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林长制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公安局与林草部门综合绩效考核范畴,并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配套制定《凉城县林(草)长会议制度(试行)》等五项制度,形成以《实施方案》为主体,五项制度为支撑的“1+N”制度体系,建立由县公安局带头实施“林长+警长”协作机制,推动林长制与公安工作有效对接,依法严惩破坏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违法犯罪,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防控,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同时要紧紧围绕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沟通联络、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线索移送、协作调查等协作制度,丰富公安工作内涵,做到以“清单制”推动“林长制”,彰显以“林长制”促“林长治”的成效,做到“山头有人巡、后台党员盯、成效组织问”,构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顺畅衔接、高效发力的制度体系,形成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新格局。

  齐抓共管全民参与守护林草资源

  自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凉城县公安局各级公安队所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全面推行森林警长制的各项工作要求,以协助各级林长开展森林草原资源保护为出发点,构建起责任明晰、协同高效、打防结合、治理有力的生态环境保护警务新机制。各级森林警长根据辖区实际分段分片划分责任区,对应林长制设立“县、派出所、警务室”三级森林警长公示牌,公开森林警长姓名、职务、职责、责任区、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绘制辖区森林警长网格化管理分布图,全面提升辖区群众对森林警长工作责任制的知晓率和认可度,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宣传,凝聚社会共识,引导公众参与举报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强大合力,着力营造社会广泛关注、群众积极参与的保护森林草原资源良好氛围。

  编辑:尚志华 通讯员:王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