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科技本体规律,以制度创新激活新质生产力

2025-12-02
来源:智慧中国网    作者:李滨 王雯

  科技始终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最活跃因素,也是最具革命性的力量。但科技突破仅为经济发展提供可能性空间,并不会自动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唯有同步推进制度创新,使科技红利真正转化为生产力,使生产关系与先进生产力相适应,才能形成“科技突破—制度适配—资本积累—经济繁荣—再投入科技创新”的良性循环。当前,以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加速演进,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质生产力的显著特点是创新,既包括技术和业态模式层面的创新,也包括管理和制度层面的创新”。唯有深刻把握历史规律,主动推进制度创新,才能在这场变革中赢得主动、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

  一、科技本体论:科技是唯一具有确定性过程的推动力

  从科技本体论看,不仅仅是工具与应用,更是一整套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物理规律、数学原理和知识体系。回望历史,科技是推动文明跃升的第一驱动力,也具有其他社会变迁难以具备的“确定性”特征:

  第一,科技进步具有累积性与不可逆性。知识存量不断扩张,创新工具日益强大,工程体系持续扩容,使得科技水平呈现单调递增、长周期演化的总体趋势。这种确定性意味着:科技整体水平不会倒退,尽管有时会有螺旋上升。

  第二,科技突破只是“可能性”,不会自动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科技本身并不会自动带来繁荣,它只是为发展提供“可能性空间”。真正决定科技能否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是制度是否具备吸收、适配和扩散科技红利的能力。

  第三,科技越发展,对制度吸纳能力要求越高。从蒸汽机、电力到互联网、人工智能,每一次生产力跃升都会带来更高层级的组织复杂度。如果制度体系无法同步调整,生产关系的容量不足,就会出现“科技—制度错配”,甚至使先进科技成为新的风险源。

  因此,科技是“确定性增长曲线”,制度是“吸收能力曲线”;后者决定前者能否真正成为经济增长动力。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前提,是科技红利能否真正有效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二、历史验证:制度适配性是将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关键变量

  纵观世界现代化进程,一个共同特征十分清晰:凡是抓住科技革命机遇的国家,均在制度上率先实现自我革新。

  (一)航海时代的葡萄牙:制度整合让科技成为国家能力

  15世纪的航海技术并非葡萄牙独有,但葡萄牙通过建立航海学校、统一航图体系、完善王室与商贸资本结合的制度,使分散的知识体系得以系统化,最终形成持续外拓的能力结构。这是“科技突破→制度适配→资本积累→国家崛起”的典型案例。

  (二)英国工业革命:专利制度与金融体系让科技可持续创新

  蒸汽机的出现并不会自动催生产业革命。英国凭借专利制度、证券市场与公司法,使创新获得可预期回报,资本得以大规模涌入技术密集领域,进而推动产业结构全面升级。

  (三)改革开放的中国:制度创新对生产力解放产生巨大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一些重要技术和产业跻身世界先进行列。2024年在新能源汽车、第五代移动通信、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等领域已具备国际领先的研发制造能力。这些成就的取得,得益于我国持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新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应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反观历史,制度僵化则会阻碍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甚至引发危机。   

  (一)19世纪美国:科技领先但制度滞后,危机频发

  美国拥有全球领先的铁路、电报、农业机械化技术,但因货币体系分散、金融监管缺失,引发1837、1857、1873年连续危机。科技并未带来繁荣,制度不稳反而放大了风险。

  (二)2008年危机:技术复杂度超过制度吸纳能力

  金融工程创新迅猛,衍生品高度复杂,但监管体系没有同步升级,使得技术力量从“效率工具”转变为“系统风险源”,最终引发全球危机。

  (三)拉美技术引进:制度不稳导致无法消化技术红利

  拉美国家在20世纪大规模引进发达国家技术设备,但因产权、法治与治理体系不足,科技无法形成本土创新能力和现实生产力,反而加剧外部依赖。

  这些事实共同指向一个结论:科技突破只打开了发展大门,但能否跨进去取决于制度。经济学家熊彼特提出的“创造性破坏”揭示了关键规律:新技术会不断突破旧均衡,推动产业重构,也要求政治、经济、法律等制度及时作出调整。科技突破并不自动带来经济繁荣,只有当制度具备充足的吸纳能力和适应弹性、韧性时,科技才能形成持续增长动力,并缓解风险;当制度滞后于科技,科技反而会成为风险来源,最终导致经济危机。

  换言之,历史从未出现“科技自动带来繁荣”的案例,却屡屡出现“科技越先进,危机越猛烈”的情形,其根源都在制度吸纳能力不足。

  三、现实挑战:新质生产力对制度适配提出更高要求

  进入21世纪,以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为代表的新质生产力迅速发展,其特征对制度体系提出前所未有的挑战。 

  第一,生产要素体系发生根本变化。“数据—算力—算法”成为关键生产要素,具备非竞争性、可复制性强、高度流动性和边际成本极低等特征。传统围绕物质资产构建的产权、会计、税收制度面临适应性不足的问题。

  第二,经济组织形态趋于复杂化。算法决策具有“黑箱化”特点,与传统强调透明可溯的监管模式存在结构冲突。科技发展本质上需要全球协同,但地缘政治因素又可能形成技术壁垒,增加技术红利共享的难度。

  第三,就业结构面临重塑压力。人工智能对脑力劳动的替代速度和广度显著高于以往技术革命,可能加剧结构性失业和收入分化,对社会契约和分配制度提出挑战。国际上部分企业在技术升级过程中出现“技术投入扩大、就业规模下降”的现象,反映了新技术可能带来的分化效应。

  第四,科技外溢效应显著。产业链重构进程加快,对既有政策体系的灵活性、适配性提出更高要求。

  以上新形势、新变化要求制度体系必须提前布局,以确保科技进步真正推动高质量发展,而不是加剧社会结构矛盾。

  四、路径前瞻:以系统性制度创新激活新质生产力

  体制机制创新路径设计需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积极引导由AI“替代”转向“赋能”,构建优质有序的新质生产力发展生态。

  (一)构建数字治理新框架

  建立健全适应AI时代的数据产权、流通交易、跨境管理、收益分配等制度安排;研究适应数字经济特征的新型税收制度,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提供稳定财力支撑;推动数据要素在更大范围、更高效率上流动。

  (二)建立敏捷监管新范式

  推广“监管沙盒”等制度,让创新在安全边界内快速试错;对涉及公共利益的重要算法与应用建立审计、评估和伦理审查机制,平衡创新激励与风险防范,实现“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三)重构教育和社会保障体系

  建设覆盖全民的终身学习体系,加强创新能力、数字素养等关键能力培养。强化基础教育的逻辑思维、创新能力与跨学科能力培养,构建大规模再培训体系,使劳动者能够持续适应科技变迁。

  (四)引导科技向“就业友好型创新”演进

  通过政策引导,使人工智能更多用于提升行业效率、拓展新产业,而非单纯替代岗位,在经济增长与社会稳定之间寻求动态平衡。

  五、结语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历史反复表明,制度与科技的协同演进,是推动经济社会跃升、跨越发展关口的根本保障。当下,新质生产力在全球范围内加速生成,这是客观趋势,也是重大机遇。唯有以史为鉴,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持续推进制度体系与科技演化的动态匹配,通过制度供给激活、扩容和保护新质生产力,使科技红利真正转化为生产力,使生产关系更加适配生产力发展要求,才能使科技创新真正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坚实引擎,在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赢得战略主动,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持续动力,在中国式现代化征程上赢得优势、赢得主动、赢得未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李滨 王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