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禁塑全国关注,涉及生物降解环保标志、替代产品标准、市民付出代价、产品供应能力、禁塑效果评估等问题求解。在2020年底,全国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大限之前,新华社发表专题文章《禁用在即,可降解塑料袋准备好了吗?》,部分涉及了上述问题。“新华视点”记者提出“少部分开始替换,大多数在观望”,“用不起,也不够用”,“倒计时阶段,有哪些可以做的?”其中有一个很有意思的建议,即针对可降解塑料价格高难以推广的老问题,再次提出“在可降解塑料制品短期内难以降价的情况下,政府部门可以使用价格补贴等方式适当降低商户和消费者的压力”。这个补贴建议,实际上应该理解为对绿色替代产品的政策补贴。但是合格的绿色替代产品必须满足如下几个条件,才能获得国家补贴,这是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方向一直坚持的:
1、绿色替代不得减少原有功能;2、绿色替代不应增加使用成本;3、绿色替代必须具有硬核技术;4、绿色替代效果必须可验证、可复制、可持续。这四个替代指标目前的降解塑料产品都达不到要求,很难靠国家补贴弥补其短板,这就给降解塑料替代增加了难度,也对政府决策的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提出了质疑。
可喜的是,在2020年1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后,就在这个文件规定必须使用降解塑料产品大限到来之际,绿色包装迎来绿色革命,降解替代迎来正确导向。国家发改委、国家邮政局等八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意见》,要求强化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加强电商和快递规范管理,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培育循环包装新型模式,加快建立与绿色理念相适应的法律、标准和政策体系,推进快递包装“绿色革命”。这个文件恰逢其时的强调了四个导向,其一是强化标准作用,再次强调对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其二是政府综合监管、协同共治,发展“互联网+回收”新业态;其三是推进包装材料源头减量简化,提升可回收性能;其四是支持绿色创新,发展绿色信贷。包括推动重点地区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减少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等符合降解塑料替代产品技术经济可行性的最新提法。
必须强调,过去以室内模拟测试为基础的堆肥塑料标准,土壤、水、海洋等模拟条件测试标准不能适应在自然环境条件下治理白色污染,农田环境污染,海洋塑料污染的治污要求。应该按照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的要求实现自然环境按需降解的创新设计。对于国内外已经取得共识的下列观点,应予以重视:即堆肥条件下降解不等于自然环境降解;生物降解塑料最终也不应进入自然界;可降解塑料袋,也要满足重复使用;从可降解到回收完成循环经济的闭环;实现新塑料经济愿景。
感谢中国工程院把防治塑料污染的难题列为前沿问题,感谢多国化学科学与社会高峰论坛提出了降解塑料任重而道远的希望,是我们在决策降解塑料替代时更加明确:1、微塑料污染及毒理需要攻关;2、开发循环再生新塑料;3、突破塑料闭环难关。只有突破了这三个方面的硬核技术,我们的可持续塑料发展目标才有可能真正实现。
最后,再回归到标准导向,除了已经涉及的国标GB/T 20197等两个国家标准应站在支持创新、推进循环的高度上重新制定外。还应加强对标准创新的支持,推出自然环境按需降解塑料的新标准,如保障公众健康的微塑料环境影响评价标准、适应不同海域自然条件的海洋降解塑料评价标准、确保农田增产要求的环境降解地膜全生命周期评价标准、基于先循环再降解的一次性可降解塑料产品评价标准。使技术标准为保护公众健康、治理环境污染、促进低碳循环服务。
降解塑料替代决策和硬核技术,只要突出碳顶峰、碳中和的要求,站在让人民享受生态福祉的高度,就一定获得成功。
(撰稿人 夏青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兼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