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院医疗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科学技术进步的必由之路,加强水资源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更是全社会应尽的责任。当前,一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正在进行,这期间城乡医院应更加注重预防新冠病毒的二次传染,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共同保护水生态环境。
医疗废水的来源主要是医院的诊疗室、化验室、病房、洗衣房、X片照相室和手术室等排放的污水,组成成分十分复杂。医疗废水若未经有效处理再排放,将会直接污染水资源环境,传播扩散传染性疾病,危害人体健康。
当前,专项用于城乡医院医疗废水处理的经费有限,符合环保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不足。同时,城乡医院医疗力量相对薄弱,医疗防疫公共服务供给尚有缺失,对于疫情的防控与治疗的公共卫生治理水平不高。
鉴于这种情况,各地应积极采取措施,加快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医疗废水排放监管力度、健全防治污染责任机制,阻断疫情二次传播,保护水资源环境,维护水生态环境安全。
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各级地方政府应加大医疗废水排放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相关环保部门积极开展指导工作。在此基础上,创新采用符合城乡医院特点的次氯酸钠法对医疗废水中的病毒进行杀菌处理,确保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积极补齐城乡医院公共卫生和治疗供给短板。在疫情背景下,城乡医院医疗资源匮乏。要尽可能多地调动资源,派遣先进的医疗专家团队支援城乡医院,借此机会提高城乡医院卫生治理水平,降低二次传染风险与生态环境污染的可能性。
加强宣传,加大医疗废水排放监管力度。随着疫情形势发展,相比大城市,公众对于城乡医院医疗废水的危害性没有得到充分的认识,这也间接导致了出现监管不力等现象。对此,应加大对环保卫生知识的宣传。镇、村级组织要宣传到位,让公众知道疫情带来的传染危害和具体防疫方法,提高民众的风险防控意识,提高公众对于医疗废水排放危害的认知程度;充分发挥全媒体的作用,采取社会、网络舆论、媒体等多种社会监督方式,加强民众举报。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专业人员应全面开展质量全程监控,重视对医疗废水消毒情况的监督工作,增加监测频率。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进一步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正确认识疫情传播带来的危害和水资源生态环境对人类社会的重要性。
制定措施,建立健全防治污染责任机制。各地卫生部门与环保部门应联合起来,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验收小组,并组织防疫部门和环保部门相关方面的专家对城乡医院验收检查,各城乡医院也应成立专门的督查部门进行负责;健全联动机制,联合卫生部门和环保部门建立污染报告责任机制,对出现的医疗环境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解决。
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城乡医院应做到医疗废水的稳定达标排放,对新建的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排放最终流向必须落实到位,确保出水各项指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共同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作者单位:湖北工业大学)